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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签还是不签?

2025-11-15

很多当事人家属找到我时,最常问的一句话就是:“叶律师,我们认罪认罚都签了,法院总该从轻判了吧?”每当听到这句话,我总会想起去年在广州办理的那起诈骗案。那是个被上级督办的指定管辖案件,当事人被指控的金额相当可观,面临的刑期不容乐观。经过反复阅卷和多次会见,我发现这个案子存在一个关键问题:检察官的指控把有争议和无争议的部分全都包了进去。

起诉的逻辑:就高不就低

刑事案件的起诉,往往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这就像你去商场买东西,售货员总会把商品最好的一面展示给你,而把有瑕疵的部分轻轻带过。检察官在起诉时也是如此,他们会把案件中所有可能构成犯罪的情节都列入指控,包括那些存在争议的部分。

我那个广州案件的当事人,确实参与了一部分行为,但在具体作用、参与程度和涉及金额上都存在明显争议。然而在起诉书中,这些争议点与非争议点被一并提出,导致指控的严重程度被放大了。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需要特别关注:认罪认罚时,那些有争议的部分是否被剔除了?是否实现了重罪变轻罪?量刑是否真正向当事人一方倾斜?

慎重签字:保留翻盘机会

有个比喻很贴切:认罪认罚就像过河,一旦过了河,就很难再回头。我经手的那个广州案件,虽然与检察官沟通非常顺畅,办案人员也展现出极大的耐心和专业素养,但我仍然建议当事人不要轻易签署认罪认罚协议。

原因很简单:这是一起重大复杂案件,即便认罪认罚,刑期下降的空间也有限。而一旦签署协议,法院基本上会按照这个量刑建议判决,当事人就失去了在庭审中争取更轻处罚的机会。相反,如果不签,我们可以在法庭上充分论证那些争议点,证明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较小、获利不多等情节,反而可能获得更大幅度的减刑。

理性预期:谈判的底线

记得那个广州案件最终没有达成认罪认罚协议时,当事人的家属颇为失望。但我必须告诉他们:这是正常现象。对于刑期较长、争议较大的经济犯罪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与检察官的谈判中,家属切勿抱有过高期望。

律师当然要继续保持必要的沟通,但家属必须明白,此类案件未能达成一致实属常态。如果能够达成协议,且在我们可接受的底线之上,那自然是最理想的结果。但如果达不成,也不必过于焦虑,因为庭审阶段才是真正展现辩护价值的舞台。

每个案件都是独特的,是否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协议,必须结合具体案情、证据情况、当地司法实践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重要的是,当事人和家属要保持理性,与律师充分沟通,做出最有利于自己的选择。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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