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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卖淫案中,罚金该如何认定?

2025-11-14

很多家属在亲人涉及组织卖淫案件时,满心焦虑,只盯着刑期,却忽略了财产刑这一块。今天咱们就来好好聊聊组织卖淫案件里罚金认定的那些事儿。

罚金认定存争议

我有个当事人家属,一心只盼着当事人刑期能短点,完全没在意罚金的事。直到庭审上,罚金刑的确定引发大争议,才慌了神。就像之前杨丽法官主持的那场组织卖淫案庭审,大家围绕罚金刑吵翻了天。

你看,这其实就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核心问题——组织卖淫案件中罚金该怎么认定。根据2017年两高对于卖淫案件的司法解释,非法获利超一定数额会影响量刑,犯罪所得又决定罚金刑。但问题来了,非法获利能等同于犯罪所得吗?这在实践里可是有大争议。

我们知道,司法解释里明确区分了非法获利与犯罪所得,这说明二者认定标准有差异。非法获利决定自由刑轻重,犯罪所得决定罚金刑轻重。而且,卖淫人员在行政处罚阶段已被没收违法所得,要是刑事案件再算这部分,就违反了禁止重复评价原则,罪责刑也不相适应。

降低罚金有依据

想象一下,做生意有成本支出,最后赚的钱才是纯利润。组织卖淫案里也类似,给卖淫者的分成等成本得扣除,再来算犯罪所得确定罚金数额。

这个案子的问题出在哪?就在于得明确犯罪所得的计算方式。扣除给卖淫者的分成再来计算犯罪所得确定罚金,是合理的。咱们力求降低罚金刑数额,也是有法可依,是为了让罪责刑相适应。

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我们要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出发,为当事人争取合理的罚金认定。家属们也别只盯着刑期,罚金的事同样重要。

总结一下,在组织卖淫案件中,罚金认定有争议,但我们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和原则来争取合理结果。大家不用过于焦虑,找对方法,积极应对,一定能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局面。咱们要相信法律会给出公正合理的判定。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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