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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行贿罪辩护,弄懂‘谋取不正当利益’

2026-07-18

本文基于2026年最新司法实践与办案经验。

很多人以为送钱就算行贿,其实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有一个关键前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如果被索贿,又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那就不构成行贿。这条“出罪”规定,正是很多案件辩护的突破口。作为杭州行贿罪辩护律师,我执业十八年来,见过太多人因为分不清这一点,错过最佳应对时机。几个月前,我们团队处理的一起案件,最终检察环节出现转机,核心就在于对“不正当利益”的极致拆解。

把不确定利益变成确定的,就是不正当利益

“不正当利益”不光是违法违规的利益。通过行贿,把本来不确定的结果变成确定的优势,同样属于谋取不正当利益。比如,多家建筑公司参与投标,某一家通过提前获取内部信息并给予财物,即便资质符合,这种破坏公平竞争的行为也会被认定。我们团队在分析这类案件时,第一步就是把每一笔款项和对应的利益结果放在时间轴上比对,看是否存在“先送钱后获利”的因果闭环。如果证据链显示,当事人获得的只是一个完全按正常程序也可能取得的结果,那辩护空间就出现了。

被索贿却未获利益,这条出罪条款很多人不知道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实务中,很多当事人稀里糊涂给了钱,事后才发现自己其实是被索贿,而且最终什么都没得到。这类情形一旦查清,不起诉的可能性很大。我们团队有一个办案习惯:审查起诉阶段,一定会要求助理把所有沟通记录、聊天记录拉出来,逐一筛查是否存在勒索性质的语言。前不久遇到一个案子,当事人在外省某市投资办厂,被反复“暗示”交一笔费用才能过消防验收,最后验收通过了,但费用明显超出标准。我们团队内部开了三次会,把索贿与行贿的边界画清楚,最终争取到不起诉。当事人走出检察院时,我也松了口气。

案件到了检察院,还有空间吗?

很多人以为,一旦立案就没希望了。其实,审查起诉阶段恰恰是争取不起诉的黄金窗口。行贿类案件,能否守住“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个点,往往决定了走向。我们团队会模拟公诉人视角,对当事人每一笔款项做“攻击测试”,看证据能否支撑指控。如果连我们自己都说服不了“谋取了不正当利益”,那这个案件就可能被过滤掉。当然,没看到具体案情,我也无法给确切结论。但可以确定的是,尽早让专业杭州刑事律师介入,能把关键事实固定在最初阶段,避免因不了解法律规定而作出不利供述。

刑事案件的应对窗口非常有限,尤其是在杭州。如果你或家人正因行贿问题被调查,不确定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可以先把大致情况告诉我。作为专注本地刑事案件十八年的律师,我能帮你判断,当前有没有不构成行贿的合理空间。

认定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是抠字眼,而是厘清行为本质。弄懂这一点,很多局面会不一样。

常见问题

行贿罪被刑拘了,家属第一步该做什么?

先保持冷静,尽快委托律师会见。律师会在第一时间了解涉案金额、利益性质,判断是否存在被索贿或未获不正当利益的情形,防止证据灭失。

行贿罪能取保候审吗?

有机会。如果涉案金额不大、如实供述、无前科,尤其是能证明系被索贿且未获不正当利益,取保成功概率较高。但每个案件情况不同,需要尽早评估。

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认定有争议,会影响量刑吗?

影响巨大。如果最终无法认定谋取不正当利益,可能不构成行贿罪;即便构罪,不正当利益程度低也可作为从轻辩护依据。

参考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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