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基于2026年最新司法实践与办案经验。
很多家属不理解,同样是虚构用途去租车然后抵押换钱,为什么有的叫诈骗罪,有的却叫合同诈骗罪。这事往深了说,不是咬文嚼字,而是直接决定了当事人要面对的是五年以上,还是十年以上的刑期。作为杭州诈骗罪辩护律师,我在办理这类案件时发现,法院对罪名和数额的认定标准,本身就存在一些值得探讨的空间。我们团队近期也办理过几起类似的案子,回头一看,辩护的关键点往往就在这些细微的差别里。
很多当事人和家属第一次来问我,最困惑的就是量刑差异。我一般会让助理倒杯水,先慢慢听他们把事情讲完。实际上,诈骗罪在涉案金额超过五十万时,量刑起点就是十年;而合同诈骗罪,要超过一百万才到十年起跑线。这就意味着,同样涉案几十万,罪名不同,当事人的人生轨迹可能完全不同。
我们团队处理这类案件的第一步,不是急着去看笔录,而是先开一个内部案件研讨会。大家围绕“到底有没有利用合同”这个核心,在白板上把证据链重新拆解。很多人以为一定要有白纸黑字的书面租赁合同才算,其实口头合同也完全符合合同诈骗罪中对“合同”的要求。如果嫌疑人是从汽车租赁公司租的车,签订了具有市场交易性质的租赁合同,那么他不仅侵犯了财产所有权,同时也扰乱了市场交易秩序。根据特殊法优先于一般法的原则,这就应该往合同诈骗罪的方向去辩护。当然,这只是法律逻辑上的推演,关于取保候审的具体条件,不同类型的案件标准也不一样,需要结合全案来看。
这可能是整个案件里最微妙的地方。我曾经为这个问题,在办公室里来来回回走了好几圈。表面上看,家属焦虑的是判几年;但紧跟着要面对的隐藏风险是:如果租金和押金不扣除,涉案金额很可能直接跨过量刑档次的门槛。
比如一个案子,涉案车辆鉴定价值一百余万,如果不扣除已付的租金押金,就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十年以上的刑罚几乎是必然的。但现实中,很多法院会认为这是犯罪成本,不予扣除。关于这个辩护点,我们团队内部也曾有过激烈的争论。有一次我们甚至组织了一场模拟法庭,让同事扮演公诉人来攻击我们的扣除理由。最后我们发现,要说服法官,必须讲清楚一个道理:对于后续支付的租金,车辆自交付起就已经转移占有了,非法占有状态无需再靠支付租金来维持,这部分钱实际上是实实在在弥补了被害人损失的。能把这一条逻辑走通,数额降档了,刑罚自然就降下来了。案件到了检察院,这意味着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能做的事情和在侦查阶段完全不同,这个阶段的律师意见往往更为关键。
说实话,第一次遇到同案不同判的咨询时,我也有点懵。后来执业这么多年,我渐渐明白,法律的边界是在一次又一次的辩护中被厘清的。辩护不是简单地翻阅法条,而是一场关于定性和情节的系统性战役。
拿到材料后,我们不仅要分析有没有自首、退赔、谅解这些常规情节,更要深挖当事人是不是从犯,有没有被当成“枪手”利用。很多当事人第一次来,连该准备什么材料都不知道,这很正常。但不管是定性上争取合同诈骗罪,还是数额上扣减租金押金,每一个能降档的机会都不应该被放过。刑事案件没有回头路可走,错过了某个黄金时间窗口,有时候就意味着所有的辩护空间被极大压缩。如果家人正为此感到压力,与其自己盲目猜测,不如把材料带过来,我们团队先帮当事人做一次全面的案情梳理,弄清楚当下究竟处在哪个位置,下一步又该往哪个方向走。
如果是合同诈骗罪,数额巨大(十万以上)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如果是诈骗罪,数额巨大(十万元以上)也是三到十年,但超过五十万就可能面临十年以上。定性的差异会影响量刑起点。
核心要看有没有利用合同进行诈骗。如果是在签订、履行租赁合同过程中骗取车辆的,破坏了市场秩序,更可能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口头合同也算合同,关键在于合同是否起到了核心的诈骗手段作用。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