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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不起诉路径

2026-06-27

本文基于2026年最新司法实践与办案经验。

很多家属和当事人不理解,只是出售了几个网店店铺,怎么就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扯上关系了。根据司法解释,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就属于“情节严重”,可以立案追诉。这里有一个很容易被忽视的细节:违法所得的计算,并不单看你实际拿到了多少钱,而是看双方约定的交易金额。几个月前,我们团队刚好办理过一起类似案件,当事人也是因为出售网店信息,只收到了部分款项,但最终被认定构成犯罪。

钱还没收全,怎么就算犯罪既遂了?

很多人到我的律所咨询时,第一反应就是:“叶律师,我就收了几千块,还有一万多没拿到,这也能算犯罪吗?” 这种想法,混淆了民事上的未收款和刑事上的犯罪既遂。从刑法角度看,只要你已经把公民个人信息提供给对方,犯罪行为就已经完成。双方约定的总价款是犯罪所得的“应得”范围,不是“实收”范围。就像卖一箱假烟,买家把货拉走了,虽然钱还没付全,但销售金额按约定总价计算,犯罪就已经既遂。我们团队在梳理这类证据时,第一步会帮当事人厘清,哪些信息在法律上属于“公民个人信息”,多少条达到了立案标准,约定金额是否构成“情节严重”。只有先把底数摸清楚,才能谈下一步的辩护方向。

检察院阶段,相对不起诉的机会在哪里?

案件到了检察院,不少家属又急又怕,觉得肯定要判了。其实,审查起诉阶段恰恰是争取相对不起诉的关键窗口。相对不起诉,通俗地说就是“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可以不起诉”。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而言,如果涉案信息条数不多、违法所得金额刚过追诉线,又能主动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检察官是有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我们团队处理这类案件时,不会只交一份法律意见书了事,而是一边梳理信息性质、比对数量,看看有没有重复计算或者不属于刑法保护范围的信息;另一边主动沟通退赃方案,用实质行动向办案机关展现悔改态度。在这个阶段,家属和当事人要明白,方向比努力更重要。

已经立案了,家属现在能做什么?

首先,不要病急乱投医。我见过一些家属,听说可以“找关系”,结果耽误了时间,错过了黄金辩护期。正确的做法是,第一时间把案件情况梳理清楚:当事人是什么时候被带走的?被哪个办案单位立案?涉案的是哪类信息、大约多少条?有没有转账记录或聊天记录能反映真实交易情况?拿到这些基础材料后,尽快请专业律师做一次全面的案情评估。在杭州,家属可以带材料来我们律所,团队会帮你分析案件现在处在哪个阶段、还有没有取保的可能、下一步应该做哪些准备。特别是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案子,早一步介入,就可能多一分不起诉的空间。

最后的话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认定和辩护,细节非常多。同样的信息数量、差不多的金额,在不同案情下走向可能完全不同。我能给的最中肯的建议是:在没有看到详细案卷,没有和办案人员沟通之前,不要轻易下结论,更不要错过争取最好结果的时间。刑事案件的每一步选择,都可能影响最终走向,稳妥的做法是先弄清楚“现在在哪”,再看“下一步该往哪走”。

常见问题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没收全款也算既遂吗?

算。只要信息已提供,犯罪行为就完成,通常按约定的总金额认定犯罪既遂,而不是只看实际收款。

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到了检察院还能争取不起诉吗?

有机会。如果信息条数少、金额刚过线,认罪认罚并退缴违法所得,可争取相对不起诉。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多少条信息算犯罪?

根据司法解释,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非法获取、出售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等,属于“情节严重”。具体需结合信息种类和用途判断。

参考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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