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 · 刑事团队 · 专注刑事辩护十八年 0571-87702787 | 400-0571-630
允道文章

刑事律师叶斌:评标专家收钱打分算串通投标罪

2026-06-27

本文基于2026年最新司法实践与办案经验。



很多人对串通投标罪有个误解,以为只要评标时收了好处就自动构成这个罪名。其实,串通投标罪的认定逻辑远比想象中复杂。刑法上的串通投标罪,核心在于"串通"二字——必须有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或者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的客观行为和主观故意。单纯收取劳务报酬,和构成刑事犯罪之间,隔着好几个关键环节。作为专注杭州刑事辩护领域的律师,我见过太多因为没理清这层边界而被带偏的案子,我们团队近期也处理过一起涉及评标环节的串通投标案件,正好能把这个逻辑拆开讲明白。




串通投标罪的两个关键动作,缺一不可


法律上认定串通投标罪,不是看你收了多少钱,而是看两个行为是否同时存在。第一,有没有人请托、你有没有接受请托;第二,接受请托之后,有没有实际给予照顾。拿评标专家来说,"照顾"的典型表现就是明知某家公司中标希望不大,却故意在评分环节给它打高分,或者指示其他评分人员往这家公司倾斜。这两个动作必须同时满足,才可能进入串通投标罪的评价范围。如果仅仅是收了评标费、咨询费,到场打分、走人,从头到尾没有任何人为指定的对象施加不公正影响,那就不满足"串通"这一核心要件。实践中,很多评标专家收取的几百到几千不等的劳务报酬,在法律上连受贿的数额门槛都够不到,更别说直接定性为串通投标罪了。




收了钱没照顾,或者想照顾没成,怎么算


真实世界不是法条理想模型。现实中最常见的情形有三种:有人请托但专家没照办、照办了但不清楚算不算、既没请托也没照办只是正常评标。这三种的法律后果截然不同。第一种,有人打招呼但专家依然按实际水平打分,那缺乏"实际照顾"这一客观行为,串通投标罪无法成立——至于那笔打招呼的钱,可能单独构成受贿类犯罪,那是另一个问题。第二种更微妙:专家确实有倾向性打分,但对方公司最终没中标,或者评分差异在正常裁量范围内。我们团队在办案中反复推演过这类边界,结论是必须结合全案证据来判断是否有"串通效果"。串通投标罪是结果犯还是行为犯,理论界有争议,但司法实践中通常要求串通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联。第三种情况最简单:正常评标、正常收费,根本不涉及犯罪。很多时候,当事人被叫去配合调查,不是因为构成了串通投标罪,而是调查机关需要核实评标过程是否廉洁。这种情况下,说清楚评标费的性质、没有接受请托的事实,往往就能解开误会。




别把串通投标和受贿混为一谈,辩护方向完全不同


这是很多家属甚至部分同行都会混淆的一点。串通投标罪保护的是招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受贿罪保护的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两个罪名的构成要件、证据标准和辩护方向差异极大。评标专家收了钱,可能构成受贿罪或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这取决于他的身份是国有单位委派还是社会专家库成员。但即便构成受贿,也不代表自动构成串通投标罪,因为受贿只评价了"收钱"这个行为,没有评价"串通"这个行为。我们在杭州拱墅、西湖区办理案件时,经常会遇到办案机关先用串通投标的罪名立案,最后因为无法证明"串通"而改为仅追究受贿责任的情况。对当事人和家属来说,案件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能做的事情和在侦查阶段完全不同——这个时间窗口的正确应对,往往决定了罪名走向。


如果你正因为搜索"杭州串通投标罪辩护律师"而看到这篇文章,需要明白一点:网络上的分析再详细,也替代不了针对具体案情的专业诊断。我们团队处理这类案件的第一步,不是急着给结论,而是把所有的评标记录、通讯记录、银行流水摆在桌上,逐条梳理时间线和因果关系。刑事案件的时间窗口非常宝贵,尤其是在杭州,如果你或家人在拱墅、西湖或滨江区遇到类似难题,可以把实际情况告诉我。作为一名专注本地刑事案件十八年的律师,我能帮你判断当前最有利的选择,弄清楚现在处于什么阶段、下一步该往哪个方向走。




常见问题



评标专家收了几千块钱评标费,没给人打高分,会构成串通投标罪吗?


不会。串通投标罪需要请托和实际照顾两个行为同时存在。如果只是正常收取劳务报酬,没有任何倾向性打分,缺乏"串通"要件,不构成该罪。




评标时给某家公司打了高分,就一定是串通投标罪吗?


不一定。需要有证据证明存在请托和接受请托的意图,并且评分偏离正常裁量范围。如果打分有合理解释且无串通合意,不构成该罪。




评标专家收钱后,单独构成受贿罪和串通投标罪有什么区别?


受贿罪只评价收钱行为,串通投标罪必须证明存在串通招投标的客观行为。两罪证据标准不同,经常出现只构成受贿而不构成串通投标的情况。





参考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六十三条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 返回允道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