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基于2026年最新司法实践与办案经验。
很多家属有一个误区,觉得诈骗罪只看骗了多少钱。实际上,办案机关更看重的是当事人主观上有没有非法占有的意图。而证明这种意图最核心的证据,就是当事人自己的供述。近期,我在外省某地看守所会见了一个涉嫌诈骗的年轻人,他告诉我,他一共做了三次笔录,三次的内容竟然像是三个不同的人说的,逻辑上前后矛盾。这让我想起,过去在杭州处理诈骗案件时,稳定供述往往能成为案件的转折点。那个当事人一开始说,他完全不知道是骗局,只是帮朋友做事。第二次笔录又说,自己隐约觉得不对劲,但没多想。第三次干脆说,早知道是骗人的,但以为不严重。这样的供述,在法官和检察官眼里,就不是一句“记错了”能解释的。它会直接导致一个结果:办案人员认为嫌疑人是在不断试探办案机关的底线,从而更加确信他有明显的犯罪意图。
我们团队处理这类案件的第一步,就是让当事人清楚认识到,供述的不稳定,本身就等于在给指控“加分”。很多当事人不懂,以为多说几次就能把自己摘干净,实际上每改一次口,就在自己的案卷上多记一笔“态度摇摆”。
检察官在阅卷时,会重点关注供述的变化。如果一开始矢口否认,到后期又承认部分事实,检察官就会问:为什么一开始不说实话?如果前后说法对不上,就会认为当事人是在避重就轻。这样一来,即使客观上诈骗金额不大,量刑建议也可能偏重,因为矛盾供述往往被当作认罪态度不好的一个重要指标。
记得有一次,我们团队在梳理一个诈骗案材料时,发现当事人三次笔录里,关于怎么分钱的说法完全不同。我们专门制作了一份供述比对表,把每一次的说法和证据对应起来,才发现其中一次笔录记录不准确。后来我们申请调取同步录音录像,才把这个问题厘清。但如果不是及时发现并纠正,这个矛盾就会被直接用在法庭上。
如果当事人实际上并不构成犯罪,或者在被指控的犯罪前并不知情,那么他必须向办案人员如实、稳定地说清楚自己知道什么、不知道什么。不要为了表现配合而编造,也不要因为紧张而随意更改关键细节。记住,你每一次签字认可的笔录,将来都可能成为判决的依据。
很多当事人第一次进看守所,连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都分不清。我们一般会提醒家属,在会见时帮助当事人梳理几个核心问题:当时发生了什么,自己参与到了哪一步,有没有获利,有没有主观上的故意。把这几件事一以贯之说清楚,比任何辩解都有效。
刑事案件的黄金辩护期非常短暂。如果你或家人正在拱墅、西湖或滨江区因涉嫌诈骗罪被调查,别让供述问题成为案件的减分项。作为专注杭州本地刑事案件十八年的律师,我能帮你在第一次会见前就梳理好供述思路,避免踩坑。
说到底,稳定的供述不是教当事人说谎,而是帮助他更清晰地还原事实。因为真相只有一个,而前后一致的陈述,是让办案人员相信真相最直接的方式。案件再难,只要方向对了,就有希望。
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事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了解涉案情况并指导当事人如何稳定供述,避免因慌乱做出矛盾陈述。
矛盾供述通常会被认定为认罪态度不好,从而影响量刑,导致从轻或缓刑可能性降低。
如果能在审查起诉阶段纠正供述的矛盾,配合退赃退赔,且情节轻微,仍有争取不起诉的空间。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专注杭州刑事辩护,尤其擅长诈骗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