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基于2026年最新司法实践与办案经验。
很多家属拿到刑拘通知书,第一反应就是赶紧退钱,把人也退回来。这个想法可以理解,但在诈骗案里,盲目退赔求谅解,有时候反而会亲手把家人送进监狱。要理解这件事,得先搞清楚诈骗罪到底在罚什么。刑法认定诈骗罪,核心不是看你有没有虚构过事实、有没有挪用过资金,而是看你有没有"非法占有目的"。也就是说,你从借钱的那一刻起,就没打算还,或者拿到钱后就挥霍、跑路、藏起来。如果没这个想法,那就只是借钱还钱的民事纠纷,构不成诈骗罪。我们团队之前在外省某市处理过一起钢材经营纠纷,涉案金额上千万,就因为抓住了这一点,在公安初查阶段就阻断了立案,帮当事人免去了十年的牢狱之灾。
前不久,一位外省的张女士找到我,她丈夫因为一笔合伙项目款被指控诈骗。张女士之前问过几位律师,都告诉她,这笔钱数额特别大,认了能少判几年。她丈夫甚至已经打算把自己杭州的房子挂出去,凑钱退赔,换一纸谅解书。我听完整个人都很震惊。因为一旦主动退赔、拿谅解书,在侦查机关看来,这往往就是一种变相认罪的信号。本来案子还有可能打成民事纠纷,不去坐牢,这么一操作,等于是自己承认了"我确实骗了人",接下来就是十年起步的刑期,顶多从轻几年,但人这辈子最好的时光可能就搭进去了。
我们团队处理这类案件,第一步永远不是谈退钱,而是全面梳理三个核心板块的证据。首先是经营情况,当事人是不是一直在做事,在努力让公司活下去。在张女士丈夫的案子里,他还款记录很清晰,至今还在全力经营,想着赚钱还债。其次是资金用途。那笔钱被他用在了四口之家四年的正常生活开销上,上海的生活成本不低,这个支出水平算不上挥霍。最后是还款意愿。他从未失联,也有在陆续偿还。这几个事实摆在一起,就指向一个结论:他从来没想过要永久地、非法地占有这笔钱。这就完全动摇了诈骗罪的根基。我记得我们内部开会讨论类似案件时,几位搭档在白板上画逻辑图,争论到深夜,最后一致认为,只要"非法占有目的"这块招牌站不住,案子就不该是刑事案件。
同样是公安初查阶段,方向选错了,后续就满盘皆输。一种方式是顺着有罪的思路走,拿退款换谅解,看似主动,实则被动认罪。另一种是主动出击,通过梳理经营记录、还款流水、资金用途等客观材料,把案件拉回到民事合伙纠纷的轨道上来。在我们之前处理的那起钢材厂案子里,当事人连续亏损,但一直在借钱撑着等行业的春天。受害人不断报案,连立案监督程序都走完了,我们就是靠论证他那套"等行情好了就能还"的经营逻辑是真实的商业判断,而非诈骗的托辞,最终成功让案子没有刑事立案。做生意的人,资金周转不开,临时改变用途,是很常见的现实。千万不要因为听到了错误的法律建议,把一个还能靠努力赚钱还债的人,送进铁窗。
刑事案件的黄金辩护期非常短暂,尤其是在杭州。如果你或家人正在拱墅、西湖或滨江区遇到了类似的难题,不确定下一步该怎么办,可以把情况告诉我。作为一名专注杭州本地刑事案件十八年的律师,我能帮你判断当前最有利的选择。
在侦查初期,盲目退赔可能被解读为认罪,反而坐实诈骗指控。应先梳理资金用途、经营状况等证据,判断是否属于民事纠纷,再决定策略。
不一定。虚构事实只是诈骗罪的一个条件,核心在于有无"非法占有目的"。如果能证明一直在经营、有还款意愿和能力,就可能只是民事欺诈或纠纷。
有用。尤其在公安初查和侦查阶段,律师能看准切入点,申请调取有利证据,阻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争取在批捕前把案件往非刑事方向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