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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叶斌:审查起诉新规,辩护空间在哪

2026-06-26

本文基于2026年最新司法实践与办案经验。

很多家属不理解,案子到了检察院到底意味着什么。简单来说,审查起诉是刑事案件的"质检站",检察官不是单纯走过场,而是得严格把关,看警方的证据够不够扎实、程序合不合法,再决定要不要送法院审判。最高检新出的审查起诉质效标准,核心就是把这道把关做得更严。这背后直接关系到当事人能不能争取不起诉、能不能早点摆脱诉累。在杭州,我们团队处理诈骗罪、帮信罪这类案件时,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思路往往就是翻盘的关键。

起诉门槛变高,这扇门没那么容易敲开

过去有些案子,证据链有点"毛边",或者事实存疑,也可能被硬着头皮送上去。新规出来后,情况不一样了。它给检察官画了条硬杠杠:起诉必须同时满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事实存疑、证据不足或者程序违法,检察院不得强行起诉。这坚持的是少捕慎诉的原则,避免当事人背上无根据的刑事追诉。说白了,就是把"带病起诉"的口子收得更紧。

我们团队开内部会讨论这类新规时,有个共同的感受:辩护的发力点前移了。以前可能到了法庭再打证据不足,现在在审查起诉阶段,就能更早地跟检察官沟通——"这案子证据体系有缺陷,不符合硬性起诉条件"。这让我想起去年处理的一起帮信罪案子,当事人被指控提供支付结算帮助,但上下游的关联性证据很弱。我们就是紧盯着证据链的缺口,把辩护意见递上去,最终作了不起诉。新规之下,这种辩护空间明显更大。

证据审查更全面,藏着的不只是"有罪"

刑事案件里,很多当事人最怕的不是判多重,而是没人看那些能证明自己无罪或罪轻的东西。新规对此有一个很关键的强化:要求检察官不仅要审查现有证据,还得主动寻找不在案的证据,尤其重视审查无罪和罪轻的证据。这对辩护律师是个明确的信号——我们收集的无罪证据、证明主观恶性小的材料,现在有更强的制度保障来被重视。

作为杭州诈骗罪辩护律师,我身上体会很深。比如一起诈骗案,当事人确实收了钱,但客观上根本没有非法占有的意图,他一直在履约,只是环节出了问题。警方移送的卷宗可能只凸显了"收钱未还"这一面,但那些证明履约过程的聊天记录转写邮件,就需要我们律师去发掘、去固定,然后递到检察官面前,提醒他履行全面审查的义务。流程走到这一步,我们团队通常会做一件事:把案件事实画成时间轴,标注每一份从卷一、卷二乃至律师自行收集的证据,让检察官一眼就能看到全貌。这比说一百句"主观不明知"都管用。

不起诉的可能性,不是理论上的

很多当事人关心的问题是:"案子到了检察院,还有机会出来吗?"这其实就指向新规中关于不起诉条件的细化。它把法定不起诉、存疑不起诉、酌定不起诉的情形都梳理得更清楚,给了不起诉更强的操作依据。特别是对于证据不足、犯罪情节轻微或者存在法定免责事由的案件,检察院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避免不必要的刑事审判。

当然,这不等于只要情节轻就必然不诉。比如一起数额不算特别大的诈骗案,当事人如果认罪认罚、退赃退赔,并取得谅解,那么在酌定不起诉的范畴内,争取空间就多了几分。但每一步都得踩准时间点。关于退赃退赔,很多人以为越快越好,其实时机和方式很讲究,早了可能变成"不打自招",晚了又可能被看作态度不端正。关于认罪认罚制度,很多当事人第一次接触,也搞不清它的运作逻辑。所以,处理这类案件,我们的习惯是在阅卷后先做一轮内部模拟评估:如果走相对不起诉,检察官需要看到哪些"考量点"?然后逐个去触发这些条件。这也是为什么刑事案件在拱墅、西湖、滨江这些地方到了检察院阶段,反而有可能是转机。

程序拖不得,辩护权的保障有了牙齿

程序正义不是空话。新规打通了一套质效评价体系,从办案质量、程序规范、时效和效果四个维度来衡量。超期办案、程序缺陷、处理不当,都会被记入负面评价。这倒逼办案流程必须严谨、高效。更重要的是,它对辩护权的保障更实在了:检察官必须依法听取辩护人或值班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认罪认罚案件还得跟当事人及辩护人充分沟通。这不是"听听就行"的形式,而是有纪录、能事后检验的硬约束。

我们每次提交辩护意见,都会附上一份很具体的证据清单和论证脉络,这样检察官记录时就有据可查。案子到了审查起诉阶段,能做的事情和在侦查阶段完全不同,每份有效的沟通都有据可查。说白了,用专业性换尊重,用扎实的工作换当事人的权益。

审查起诉新规不是一剂"放人神药",但它实实在在把程序正义往前推了一步。对当事人和家属来说,最怕的不是法律条文的复杂,而是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事实模糊的地方,需要人去厘清;证据缺失的环节,需要人去寻找;不起诉的可能性,需要人去争取。如果家人刚好在杭州遇到困境,正在搜索"杭州刑事辩护律师",可以把情况告诉我。团队先跟着卷宗、证据来一轮整体的案情梳理,弄清楚目前处在哪个阶段、往前走有哪些选项。家属不用先急着焦虑,把步子踩稳,路就慢慢清晰了。


常见问题



审查起诉新规出来后,争取不起诉的机会变大了吗?


空间确实变大了。新规细化了法定不起诉、存疑不起诉、酌定不起诉的条件,强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时不得强行起诉,给了符合条件的案件更多不起诉的可能。




案子到了检察院阶段,家属还能做什么?


这个阶段很关键。家属可以委托律师阅卷,全面了解证据情况,然后根据新规要求,审视证据链是否有缺陷、是否存在无罪或罪轻材料,以此提出有针对性的辩护意见。




诈骗罪涉案金额不大,在杭州能争取缓刑或不起诉吗?


有争取空间,但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涉案金额不大、犯罪情节轻微,加上认罪认罚、退赃退赔并取得谅解,结合新规对酌定不起诉的细化,可以朝不起诉或缓刑方向努力。





参考资料



  • 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质效标准》(2025年6月施行)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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