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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叶斌:传销刑拘,管辖权门道

2026-06-25

本文基于2026年最新司法实践与办案经验。

很多家属不理解,为什么一个平台看起来是在卖东西,最后却被认定为传销。简单来说,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核心不在于有没有产品,而在于是否通过收取“入门费”来维系层级返利。按照法律规定,这个罪名要求“骗取财物”,而这里的骗取财物,实务中往往指向的就是入门费或者变相的入门费。几个月前,我们团队刚好处理了一起类似的案子,涉案平台以拍卖虚拟画作为名,结果不同地方的公安机关对罪名认定完全不一样,一个地方定诈骗,另一个地方定传销。这件事让当事人和家属非常困惑,也让他们第一次意识到,管辖权这个看似程序性的问题,会直接决定罪名走向和最终刑期。作为专注杭州刑事辩护律师,我想把其中的逻辑理清楚。

网络传销案的管辖权暗战,谁先立案谁说了算?

网络犯罪有一个特点,就是多地公安机关都有管辖权。服务器在哪里、嫌疑人住在哪里、被害人报案在哪里,甚至涉案资金流经哪里,都可能成为“连接点”。这就导致一个局面:同一个案子,不同的地方可以同时立案侦查。但问题是,哪个地方先立案,往往决定了基调。我说个真实的状况——去年在外省某市办理的一个案子,项目方用虚拟画作拍卖模式运营,参与者互相买卖画作,平台收取拍卖手续费。两个相邻的地方先后立案,后立案的地方认定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而先立案的地方却往诈骗罪方向侦查。两个罪名看着都和经济犯罪有关,但刑期天差地别。诈骗罪如果数额特别巨大,十年以上是常态;而传销罪即便认定为主犯,五年左右的刑期在很多案子中是可能争取到的。这就是当事人必须关注管辖权的底层原因。

同案不同判的根源,藏在罪名构成要件里

为什么不同的侦查机关会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关键在于证据要求不一样。诈骗罪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也就是说,从一开始就奔着骗钱去的,根本没打算履行任何承诺。但很多网络平台虽然采用传销模式,项目方确实提供了某种服务或产品,只是模式本身有问题。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要的是“骗取财物”,而实务中这个骗取财物更多被解释为收取的入门费或变相手续费。回到我刚才提到的虚拟画作拍卖案,项目方收取的是拍卖手续费,并不是参与者在二级市场炒货崩盘的损失。如果能从各种客观行为中推断出项目方并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那么定性为传销罪显然更符合案件事实。我们团队在处理这类案件时,第一步不是急着去会见,而是先在内部把案卷材料铺开,所有人在白板上重新梳理资金流向和层级关系,看看到底哪些行为可以指向“骗手续费”,哪些行为被误读成了“非法占有”。这种前期工作有时候比庭审本身还关键。

侦查阶段的黄金动作,不该等到起诉再说

很多家属有个误区,觉得案子刚到公安阶段,律师做不了什么,不如等到了检察院再发力。这个想法可能错过改变定性的最佳节点。定什么罪名,很多时候在侦查阶段就基本形成了框架,后面想要翻转,难度会成倍增加。如果案件初期就将诈骗罪作为侦查方向固定下来,再去改变,难度非常大;而如果在侦查阶段就能将罪名往传销方向调整,整个案子的走向就会完全不同。当事人和家属应该关注的是,律师在侦查阶段能不能发现定性的辩护空间,比如申请调取能够证明平台有实际经营行为的证据,或者针对管辖权本身提出合理的质疑。我们团队曾经为了一起案子,连夜整理出不同地区类似案情的判决,作为辩护意见提交给办案单位,这对于推动罪名重新定性起到了实际作用。当然,每个案子的情况都不一样,没有看过全部案卷材料,谁也无法做出准确判断。

刑事案件的时间窗口很短,尤其是在侦查阶段,很多关键决定来得比想象中快。如果你或家人正在杭州遇到类似的困境,对罪名定性有困惑,或者不确定目前的辩护方向是否稳妥,可以把情况告诉我。作为专注杭州刑事辩护十八年的律师,我能帮你判断当前最有利的选择,而不是自己盲目猜测。遇到这类问题,最怕的不是结果本身,而是在该发力的时候错过了时机。

常见问题

家人涉及传销被刑拘,家属第一步该做什么?

先别急着托人,尽快找专业刑事律师了解案情。侦查阶段是定性的关键期,罪名一旦固定下来,后面再想改变难度很大。

传销罪涉案金额几十万,能判缓刑吗?

有可能,但不是绝对的。如果认定从犯、积极退赃退赔、认罪态度好,缓刑的空间是存在的。具体要看当事人在组织里的层级和作用大小。

同样是传销模式,为什么有人定传销罪,有人定诈骗罪?

区别在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如果项目方确实提供了某种产品或服务,只是模式涉嫌传销,实务中更可能定传销罪;如果一开始就是卷款跑路的骗局,就可能往诈骗罪方向认定。

参考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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