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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叶斌:境外遭羁押,刑期能折抵

2026-06-24

本文基于2026年最新司法实践与办案经验。

很多家属不理解,在境外被骗了、被关了,回来自首或被抓获后,那段在境外失去自由的时间,到底算不算数。简单来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十五条,出境赴境外犯罪窝点,在境外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确实应当折抵刑期。但难就难在,怎么向国内的法庭证明那段经历。作为专注刑事案件十八年的律师,我深知这类涉及境外证据的案子,往往是家属和被告人最无力、最焦虑的环节。我们团队去年就刚好处理过一起类似的案件,过程相当曲折。

一、同样是失去自由,为何折抵刑期这么难?

很多当事人和家属都有一个认知误区,觉得只要自己跟法官说“我被关过”,法院就应该查清楚,然后直接减去那部分时间。这种想法,说实话,忽略了刑事诉讼最核心的规则——证据裁判。法官不是亲历者,他只能相信经过法定程序出示、质证的证据。而来自境外的证据材料,和国内一张看守所出具的羁押证明完全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境外证据的审查有严格规定。它要求境外的证据材料,必须经过所在国公证机关的证明,再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我国与该国之间的有关条约规定的手续。我们团队在内部讨论这类案子时,经常在白板上画一条时间轴,把当事人在境外被扣押、转移、关押的节点都标出来。每次画完,看着那些空白的证据区,就能直观地感受到难度。家属大多不清楚,光是一句“我被关在某园区几个月”,在法律上是没法直接折抵的。

二、跳出“以案说案”,看辩护意见如何寻找破局点

回到上面我们说的那个案子。当事人蒋某在境外参与诈骗,一审被判了实刑。他上诉时,唯一的诉求就是希望二审法院能将他在境外被关押的期限折抵掉。他的辩护人提出了很关键的辩护意见:根据避免双重处罚原则和“意见二”第十五条,境外羁押应当折抵。但同时,碰到了一个现实又无奈的问题:家属没有能力去完成境外公证和认证这套复杂程序。这不止是钱的问题,更多是根本无处着手。所以辩护人请求法院依职权去核查。二审法院最终的裁定是维持原判,理由是“相关境外证据材料不符合有关规定,难以采纳”,但又留了一句话:“后续若该情况经查证属实,可由原审继续予以处理”。这让我思考了很久。在法庭上,提出一个观点只需要几分钟,但证明这个观点,可能需要一个家庭在绝望中摸索数年。作为律师,我们常对当事人说,最有利的策略不是在判决后去争,而是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就由专业人士介入,想办法固定那些稍纵即逝的证据线索。关于取保候审的具体条件,不同类型的案件标准也不一样,但在境外案件中,能否证明自己曾被长期非法羁押,有时候会是影响强制措施判断的隐形因素。

三、家属和当事人,在黑暗里摸索时能做些什么?

面对这样的困境,人最怕的不是敌人强大,而是不知道方向在哪里。很多当事人出来后,身心俱疲,根本顾不上什么证据。或者,他们觉得那段经历是耻辱,不愿再提。我们团队处理这类案件的第一步,不是急着去见司法机关,而是先和家属、当事人进行一次彻底的长谈。我们会关掉手机,准备一杯热水,像聊天一样,帮当事人一点一点回忆:在哪一年哪个月,被转移到了哪个地点?关押的地方是高楼还是院子?看守的人有什么特征?有没有见过任何形式的记录,哪怕是墙上的一张作息表?在那期间,家人是否接到过奇怪的电话?是否往某些陌生账户汇过钱?这些看似破碎的“故事碎片”,有时候恰恰能拼凑出证明羁押时间线的旁证。我们会引导当事人和家属去查找以前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甚至当时的汇款凭证。这些都是在国内司法体系下,可以试着去收集的间接证据。如果最终能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即便拿不到正规的公证认证文件,也远比空口白话要有力量。案件到了检察院,这意味着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能做的事情和在侦查阶段完全不同,这时律师可以把这些整理的线索作为意见提交,推动办案机关重视并启动核查程序。

说实话,第一次遇到无法提供境外直接证据的案子时,我也有点心里没底。但后来我发现,法律不只是一条条冰冷的程序,它也给人留了缝隙和机会。二审法官那句“可由原审继续处理”,就是留给努力的人的一扇窗。刑事案件的时间非常宝贵,尤其是人在里面的时候,外头早一点理清线索,判决时就可能少待一天。如果你正因为遇到类似的难题而搜索“杭州诈骗罪律师”,请记住,网络上的分析永远替代不了针对你具体案情的专业诊断。与其自己在家苦想,不如把那些零碎的材料带过来,我们团队可以帮你先做一次全面的案情梳理,看清楚现在到底处于哪个位置,下一步最可行的路该怎么走。


常见问题



家人在境外被关过,回国后这时间能折抵刑期吗?


法律规定可以折抵,但难点在于必须向法庭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据。不能只靠口头陈述,需要尽可能收集当时的通话、转账、聊天记录等线索证明失去自由的时间。




家人不懂法律,怎么去收集境外关押的证据?


靠自己完成境外公证认证几乎不可能。更现实的思路是在律师帮助下,从国内寻找旁证,比如当时为赎人而转钱的记录、求救的聊天信息等,由律师整理后请求司法机关核查。




判决已经下了,才发现有境外羁押没折抵,还有补救吗?


有机会。二审法院在发现证据不足时,有时会像本案一样指出现可由原审法院继续处理。如果能有新的、更扎实的证据支撑,可以继续向原审法院提出折抵申请。





参考资料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十五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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