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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合同诈骗罪的非法占有目的辩护

2026-06-24

本文基于2026年最新司法实践与办案经验。

很多家属不理解,明明是做生意亏了钱,怎么就成了合同诈骗罪?简单来说,合同诈骗罪的核心不在于你有没有欠钱,而在于你签合同的时候,是不是就根本没打算履行,从一开始就想着要把别人的钱骗到手。在司法实践中,这个罪和普通的经济纠纷,界限往往就在“非法占有目的”这几个字上。就在几个月前,我们团队在外省某市办理了一起类似的案件,当事人被关了一年多,家属才找到我们,说句实话,介入的时间点已经相当晚了。

普遍误解:只要还不上钱,就是诈骗?

很多当事人和家属都有一个根深蒂固的误区,认为只要公司资金链断了、项目亏损了,还不上客户的钱,就一定会被认定为诈骗。我见过不少家属,一开始都抱有侥幸心理,觉得这不过是一场债务纠纷,顶多算是民事违约,请律师也是白花钱。结果等到人被逮捕,案件到了法院,一看量刑建议,才知道可能要面对十年以上的刑期,才慌了神,急急忙忙找律师介入。

从法律角度看,这个想法其实混淆了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的界限。生意场上的起起伏伏再正常不过,因为市场风险、经营不善导致亏损,最后没法按期支付款项,这本质上还是一种民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这里面的关键区别,就在于行为人主观上到底有没有“非法占有目的”。如果一个人签合同时有真实的经营项目,也有一定的履约能力,只是后来情况变了才还不上钱,这就很难说他是诈骗。我们团队在处理这类案件时,第一步要做的,就是帮当事人把签约时的履约基础、资金去向这些客观事实梳理清楚,看看到底是“不能履约”还是“不想履约”。

深层剖析:辩护的底层逻辑,是穿透“非法占有目的”的迷雾

为什么有些律师能成功帮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或者缓刑?核心不在于让当事人认罪、退赃就完了,而在于能从根本上撬动办案机关对于“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很多同行只盯着涉案金额,却忽视了对案件本质的定性辩护,这往往会让案件越来越被动。说到底,金额只是表面,定性才是灵魂。如果连罪名定错了,后续所有的补救都成了无源之水。

那怎么才能看透这层迷雾?结合我十八年办这类案子的经验,我们团队内部有一套自己的分析方法。关于这个辩护点,团队内部也曾激烈争论过,最后我们定了五个必须穿透的核心问题:一是签约方是不是一个真实的经营主体,有没有虚构项目、伪造资质;二是签约时,他到底有没有基础的履约能力,还是根本就没打算履行合同;三是涉案资金去了哪里,是用在了项目运营和公司周转上,还是被个人挥霍了、拿去还了别的债;四是事情发生后,是主动积极地协商分期还款,还是刻意失联、转移财产;五是公司当时整体的经营状况怎么样,名下还有没有其他资产,是否真的资不抵债。把这些客观证据一一摆在桌面上,才能有效区分这到底是民事违约,还是从一开始就设下的骗局。作为合同诈骗罪的辩护律师,我深知,只有在这些细节上找到突破口,才能为当事人争取到不批捕、不起诉的机会。

实践指引:错过时间窗口,代价比你想象的大

说到这里,我不得不提一个很多家属都会忽略的关键问题:时间。刑事案件的辩护,是一场跟时间的赛跑。尤其是合同诈骗这种刑民交叉的案子,在侦查初期的37天黄金救援期内,律师能发挥的空间是最大的。这时候如果能向办案机关清晰地阐明这属于民事纠纷,成功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会大很多。

我们团队曾经复盘过不少类似的案件,发现一个规律:很多原本有希望争取到好结果的案子,都因为家属的犹豫和观望,硬生生拖到了法院阶段。等到人都被逮捕一年多了,所谓的“生米煮成了熟饭”,这个时候再让律师介入,不是说完全没有机会,但难度可想而知。案件到了检察院,这意味着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能做的事情和在侦查阶段完全不同,律师需要花数倍的时间和精力去查阅卷宗、重新梳理证据,去寻找可能被忽略的疑点。你想想,一个人在里面待了那么久,对家人的耐心,对自己的信心,都是一种极大的消耗。

刑事案件的黄金辩护期非常短暂,尤其是在杭州。如果你或家人正在拱墅、西湖或滨江区遇到了类似的难题,正被生意的纠纷卷入刑事案件,不确定下一步该怎么办,可以把你的困惑告诉我。作为一名专注杭州本地刑事案件十八年的律师,我能帮你做的是,基于你的具体情况,帮你判断当前最有利的选择是什么,而不是让你自己在那里空等和猜测。

说到底,解决法律难题的前提是正视它、理解它。虽然每一起案件的情况都错综复杂,但只要找对了辩护的方向,理清了事实的本来面目,就依然存在着争取的空间。别让暂时的迷茫,耽误了本来可以抓住的机会。

常见问题

家人因合同诈骗被刑拘了,家属第一步做什么?

先别慌,也别急着托关系。第一步是立即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在37天黄金救援期内尽早向办案机关提出法律意见,争取取保候审。

合同诈骗罪涉案几百万,退赃退赔有用吗?

有用。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是体现认罪悔罪态度、减轻社会危害性的重要情节,结合对“非法占有目的”的辩护,能显著影响量刑。

合同诈骗罪到了检察院阶段,还有机会争取不起诉吗?

有机会。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通过全面阅卷,如果能证明当事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案件本身属于民事纠纷,可以向检察院提出不起诉的辩护意见。

参考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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