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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涉土地犯罪案件辩护突破口在哪

2026-06-22

本文基于2026年最新司法实践与办案经验。

很多家属听到家人因土地问题被带走,脑子里第一反应就是诈骗。但在我们杭州刑事律师的日常办案中,涉土地类犯罪往往没那么简单。这类案件,经常是几个人、几件事搅在一起,身份不同,行为不同,最后定的罪名可能完全不同。有定诈骗罪的,有定贪污罪的,还有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这就给辩护留下了很大的空间。几个月前,我们团队刚好处理了一起类似案件,最初侦查方向是重罪,最终在审查起诉阶段争取到了相对不起诉。今天,我就结合这些年办案的体会,聊聊涉土地犯罪案件里,作为辩护律师,我们通常从哪些角度去寻找突破口

先从“身份”看起:同样是盖章,罪名可能天差地别

很多当事人和家属有个误区,觉得只要参与了骗拆迁款、占地建房这些事,那就是诈骗罪共犯,没什么好说的。但在我们看来,分析涉土地案件的第一步,恰恰是先看“人”。是村委会干部,还是普通村民?是公务员,还是企业老板?身份不同,法律上的评价可能完全不一样。我们团队内部讨论这类案子时,从来不会一上来就顺着侦查机关的思路走,而是会先把每个人的身份和在案件里的具体动作列在白板上,先分开看,再合起来看。比如,一个村委会干部,如果他的犯意是收点好处费,然后在职权范围内帮忙在虚假材料上盖了章,那他主观上想的是受贿,不是骗钱。这时候,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方向去辩护,对当事人来说,刑期可能就是三年以下和十年以上的区别。这不是在玩文字游戏,而是坚持刑罚的基本原则,也就是你做的和你想的得对得上,罚当其罪。

再看“行为”定性:每个人做的事不一样,责任也不一样

身份确定了,接下来就是“定性之辩”。在一件多人参与的涉土地案子里,经常是有人负责策划,有人负责搞材料,有人负责签字盖章。这些行为如果全装进同一个罪名里,对有些人来说就不公平。我们之前在办的一个案子里,公诉机关一开始想把所有人都定为贪污罪共犯。但经过我们庭审中的充分辩论,法院最终区分了责任:主谋定了贪污罪;而那个只是在上面签了字的村委会主任,最后定的是滥用职权罪。这两个罪名,量刑起点差太多了。这就告诉我一个道理,在复杂的涉土地刑事案件里,行为定性绝不是铁板一块。作为辩护律师,你要能帮当事人把他真正做了什么、没做什么讲清楚,而不是让他稀里糊涂地为别人的行为买单。

从“单位犯罪”突破:为集体办事,辩护方向可以更大胆

还有一种情况,也是家属最容易忽略的。村里成立了个理事会,为了解决村民安置房问题,手续没办好就把地给占了、把房给盖了。人被抓了,大家想的是,非法占用农用地,认罪态度好点,能争取个缓刑就谢天谢地了。我们团队接触过这样一个案子。当时很多同行都觉得这个思路对,但我们研究完案卷后,推翻了只求缓刑的想法,提出了一个更大胆的方向——争取绝对不起诉。我们的逻辑很简单:这群理事会成员不是为自己谋利,他们是在执行村委会民主程序产生的决定,是为全体村民建安置房。既然是为村集体利益,那就算构成犯罪,也应该是村委会构成单位犯罪,而不是追究这几个理事会成员的个人责任。我们找到依据,论证了村委会在刑法意义上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并且他们主观上没有为自己非法占地的故意。我们把详细的法律意见和案例检索报告一起提交给了检察院。最终,经过听证,检察院作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这个结果超出了很多人的预期,也充分说明了在涉土地犯罪辩护中,多想想“单位犯罪”这个辩点,可能为当事人打开一扇完全不同的门

涉土地类犯罪的案情,往往比看上去要复杂得多。如果你正因为这类事情而焦虑,不妨先冷静下来。刑事案件在杭州的办理节奏很快,特别是黄金辩护期就那么几天。如果你或家人正在拱墅、西湖或滨江区遇到类似的麻烦,不确定下一步到底该怎么走,可以把情况告诉我。作为一名专注杭州本地刑事案件十八年的律师,我能帮你分析当前最有利的选择,梳理清楚案件里那些可能被忽视的辩点,弄清楚“现在在哪”以及“下一步该往哪儿去”。

总的来说,涉土地犯罪案件的辩护空间往往隐藏在身份定性、行为区分和单位犯罪等细节之中。尽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才能准确把握这些关键突破口。

常见问题

家人因村里土地的事被刑拘了,我第一步该做什么?

先别慌着找关系。第一步是冷静下来,梳理清楚家人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具体做了什么,然后尽快带着这些信息咨询专业的刑事律师。刑事案件讲究时效,越快介入对当事人越有利。

涉土地犯罪被定了诈骗罪,是不是就要判十年以上?

不一定。诈骗罪的量刑确实重,但关键看事实和证据是否能完全对应上这个罪名。如果行为人身份特殊,其实施的行为与职务关联,完全可能通过辩护改变定性,从而大幅降低量刑

案件到了检察院阶段,还有机会争取不起诉吗?

有机会。审查起诉阶段是辩护的另一个关键窗口。如果能证明是单位犯罪、个人无主观故意或情节显著轻微,律师可以提交法律意见,争取相对不起诉或存疑不起诉。

参考资料

  • 《刑法》第30条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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