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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叶斌:影视投资诈骗与非吸罪区分

2026-06-21

本文基于2026年最新司法实践与办案经验。

影视投资失败,为什么有的定诈骗,有的定非吸?

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则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承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在影视投资案件中,两者常被混淆,但核心区别在于电影项目是否真实存在。电影投资在近些年很火热,但很多项目最终难逃票房惨败的命运。对投资人来说,损失了钱固然心痛,但更令人不安的是,如果投资平台或制片方被立案,自己可能牵连其中。在司法实践中,同样是影视投资项目失败,有的被定性为诈骗罪,有的则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吸)。作为专注杭州刑事案件的律师,我常常遇到家属咨询:这两者到底有什么区别?怎么判断自己的家人涉及的是哪一种?就在上个月,我和团队刚好处理了一起类似案件,今天借这个机会和大家聊聊。

区分关键:电影到底存不存在?

简单来说,诈骗罪的核心在于“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也就是说行为人根本没有真实项目,或者把不存在的电影说成是明星云集的大制作,以此骗取投资款。而非吸罪,通常是以真实存在的项目为依托,但通过公开宣传、承诺回报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扰乱了金融秩序。举个例子,我们团队最近处理的一起案件中,当事人因参与某部电影的投资募集被公安机关以合同诈骗罪刑事拘留。我们介入后发现,这部电影确实存在,也顺利上映了,只是票房惨淡导致投资人血本无归。这种情况下,如果仅仅因为投资失败就认定诈骗,显然是站不住脚的。因为电影本身是真实的,不存在虚构事实的问题。我们随后向检察机关提交了法律意见,指出在案证据无法证明当事人有虚构电影、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更符合非吸的特征。最终在审查批捕阶段,检察官认可了我们的观点,对当事人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案件到批捕阶段,家属该做什么?

很多家属在亲人刚被刑拘时,第一反应是慌乱,不知道从哪里入手。其实,案件在侦查阶段,尤其是拘留后30天到检察院批捕前,是争取取保候审的黄金窗口期。我们团队接到委托后,第一步并不是直接去见当事人,而是先全面分析案件材料,梳理出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和辩护要点。比如在上述影视投资案中,我们通过核对合同和资金流水,发现电影确实存在,且当事人没有虚构项目,最终成功获得不批捕决定。

行动建议:抓住黄金30天

家属在亲人被刑拘后,应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律师可以在30天内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提交法律意见,争取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从而变更为取保候审。一旦错过这个窗口期,案件进入逮捕程序后,取保难度将大大增加。

结语:区分诈骗与非吸,关键在于项目真实性

总之,影视投资案件中,定性为诈骗罪还是非吸罪,关键要看电影项目是否真实、行为人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如果项目真实,仅是投资失败,更可能构成非吸或无罪。家属遇到此类情况,切勿盲目等待,应及时寻求律师帮助。

常见问题

问:投资电影亏损后,平台被立案,投资人会不会被当做共犯?

答:一般情况下,普通投资人不会因投资失败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投资人明知平台虚构项目还参与推广,则可能涉嫌共同犯罪。建议尽快咨询律师。

问:取保候审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取保候审需要满足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条件。具体需要律师结合案情分析。

(本文作者:叶斌,杭州刑事律师,专注经济犯罪辩护。如需咨询,请联系官方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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