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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说:贷款中介昔日业务为何被追诉

2026-06-19

本文基于2026年最新司法实践与办案经验。



很多贷款中介突然被带走,家属第一反应是懵的:几年前做的业务,为什么现在才来追究?这背后有一个时间节点值得注意。今年年初,公安部部署了针对金融领域黑灰产的专项打击行动,其中贷款中介行业的旧案被重新提上日程。以前这些行为可能只是民事纠纷,或者报案后没有作为刑事案件处理,但司法政策和形势变化后,证据链完整的案子可以重新启动程序。我们团队近期接触到的几起咨询,都涉及这种情况。作为在杭州专注刑事辩护十八年的律师,我认为贷款中介涉及的罪名往往在合同诈骗和贷款诈骗之间游走,定性不同,后果差别巨大




常见的几种模式,定罪逻辑并不一样


过去贷款中介的业务模式五花八门,我梳理了一下这些年遇到的案子,大概可以归为四类。第一种是AB贷,A把B带到金融公司,由B出面贷款,钱归A用。A还不上,金融机构追B,B报警说自己被骗了。第二种更粗暴,先用高利息加保证金的话术吸引你,比如让你先交数万元保证金,说这样能帮你把贷款做下来,钱一到手,人就联系不上了。第三种是在合同条款里做文章,嘴上说月息很低,合同签完后告诉你实际年化利率高得多,这时候名字已经签了,很难推翻。第四种就是典型的套路贷,明知你还不起,还不断给你放新款,以贷还贷,砍头息越滚越多,最后欠款翻了几倍。


这些行为落到刑事层面,罪名不是一刀切的。同样是利用贷款业务拿走了别人的钱,可以定诈骗罪,可以定合同诈骗罪,也可以定贷款诈骗罪,甚至骗取贷款罪或者洗钱罪。我们团队内部讨论这类案件时,经常在白板上画出不同模式下的资金流向和欺骗节点,因为辩护方向的起点就在这里——定性越重,刑期越长。比如贷款诈骗罪的起刑点就比骗取贷款罪高,前者要求有非法占有目的,后者只看是否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搞清楚到底是哪种行为,才能判断公安的侦查方向有没有问题。




区分主犯和从犯,不只是刑期的问题


很多贷款中介的从业者觉得自己很冤:我只拿了一点好处费,放出去的几十万贷款还不上,凭什么要我连带赔偿全部损失?这个困惑很真实。在共同犯罪里,主犯对全案的犯罪数额承担责任,从犯只需对自己的违法所得负责,连带退赔的范围也相应缩小。我经常跟当事人解释,你在整个链条里扮演什么角色、参与程度多深、对犯罪结果的作用力多大,直接决定你是主犯还是从犯。这个认定不仅影响刑期长短,更影响退赔数额。如果你只是中间介绍人,拿了一笔不多的佣金,那么退赔大概率只需覆盖这笔违法所得,而不是整笔贷款的本息。


案件到了检察院阶段,这意味着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能做的事情和在侦查阶段完全不同。我们团队的模拟法庭环节,总让同事扮演公诉人,反复攻击从犯认定的证据薄弱点,看看辩护逻辑能不能站住脚。有时候,一份聊天记录、一笔转账备注,就能证明当事人对核心骗局不知情,这在一线办案中常常是突破口。




旧账重算,家属现在能做什么


人被抓后,家属最怕的是两眼一抹黑。我一般会让助理先给家属倒杯水,慢慢把事情问清楚:什么时候被带走的、关在哪里、涉及哪家公司的哪类业务。然后帮他们梳理几条线:第一,尽快委托律师会见,了解当事人在里面的陈述情况,防止因为紧张说错话导致定性恶化;第二,从银行流水、合同、聊天记录里找证据,厘清他到底参与的是哪一个环节,拿了多少钱;第三,评估认罪认罚和退赃退赔的可能性。关于取保候审的具体条件,不同类型的案件标准也不一样,但有一个共性是,如果能够及时退赃退赔、降低社会危险性评价,取保候审的概率会明显提高


刑事案件的黄金辩护期非常短暂,尤其是在杭州。如果你或家人正在拱墅、西湖或滨江区遇到了难题,不确定下一步该怎么办,可以把情况告诉我。作为一名专注杭州本地刑事案件十八年的律师,我能帮你判断当前最有利的选择。




说到底,贷款中介的案子之所以复杂,是因为它常常踩着金融创新和刑事犯罪的边界。旧案重启,意味着证据链条可以重新拼凑,也意味着辩护空间需要在更早的阶段打开。没有哪两个案子的情况完全一样,但有一点是确定的:在定性上较真、在角色认定上较真、在退赔数额上较真,是有效辩护的三个支点




常见问题



贷款中介被刑拘了,家属第一步做什么?


第一时间委托律师会见,了解当事人在里面的陈述情况,防止因紧张说错话导致定性恶化。同时收集相关合同、流水、聊天记录,为后续辩护做准备。




贷款中介涉案几十万,大概判多久?


这取决于罪名认定和主从犯区分。如果定性为骗取贷款罪且属从犯,刑期可能较短;如果定性为贷款诈骗罪且属主犯,刑期则明显加重。退赃退赔也有影响。




贷款中介取保候审有希望吗?


有。如果能证明社会危险性较低——比如退赃退赔、认罪态度好、属从犯且参与程度浅——取保的可能性会提高。每个案子的条件不同,需要具体评估。





参考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六条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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