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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偷越国边境罪同行算结伙的认定

2026-06-19

本文基于2026年最新司法实践与办案经验。

偷越国边境,很多家属没搞清楚这三个字

很多当事人和家属对偷越国(边)境罪的理解,往往停留在"偷偷跑出去又跑回来"这个层面。但在我们这些专注杭州刑事辩护律师实务的人看来,这个罪名的认定远没有那么简单。核心在于"结伙"。简单说,一个人自己偷渡,和几个人一起偷渡,在法律上完全是两回事。法律规定,偷越国边境,一般是指没有合法手续出入国境。如果是单次行为,通常不构成犯罪,主要由行政处罚处理。但如果涉及"结伙"偷越,性质就变了,可能面临刑事追诉。实务中,"结伴"和"结伙"的界限往往很模糊,这正是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前阵子,我们团队就在一个咨询中遇到了这样的情况,一位家属的家人几年前跟着蛇头出去,一车五个人到了境外,但互相根本不认识,到了地方就散了。到底算不算结伙?这个问题争议很大。

一个让人困惑的问题:"同行"到底算不算"结伙"?

这就引出了一个核心的实务难题。很多时候,偷越国边境的几个人,是在途中被"蛇头"临时凑在一起的。他们之间完全不认识,在偷渡过程中也没有任何互相帮忙照应的意思,只是碰巧坐了同一辆车。他们算"结伙"吗?从法律本意看,"结伙"是指基于共同故意,互相配合、共同行动。如果几个人只是简单的"同行",没有形成心理上或行为上的互相支持,那就很难被认定为结伙。但现实是,一些办案机关可能会有不一样的理解。一旦查获多人同时偷渡,有时会倾向于认为那就是"结伙"。我们团队在讨论这类案件时,往往会花大量时间梳理当事人的客观行为轨迹,看有没有证据能证明他们之间存在共同的犯意联络。这就像一群人都在等同一班公交车,不能因为大家都上了车,就说他们是"同伙"。

除了"结伙",这个隐藏的风险更让家属着急

很多家属只盯着"结伙"这个点,却忽略了一个同样重要甚至更紧迫的问题——追诉时效。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一定的期限不再追诉。偷越国(边)境罪,如果情节不算严重,法定最高刑是一年。按照追诉时效的规定,这个追诉期是五年。但问题没那么简单。如果办案机关早在几年前就联系过你的家人,甚至已经刑事立案了,那追诉时效可能就中断了,不再计算那五年。我们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当事人以为事情过去好几年就没事了,结果一入境就被抓捕。原因就在于,当年的那次通话或立案,已经让他的案子在司法机关那里挂了号。作为专注偷越国边境罪辩护的律师,我们会特别提醒家属,如果当事人已经和公安有过联系,千万不能想当然地以为没事。想回国,得先摸清自己的案底,评估是否已被刑事立案,否则一落地就可能面临拘留。

想回家,路该怎么走?

当人在境外,想回国解决问题,尤其是涉及偷越国边境这类事情时,家属和当事人最常问我的问题就是"自首"和"认罪认罚"。主动回国接受调查,本身就表现出了一个好的态度。如果确实构成了犯罪,主动归案并如实供述,可以被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认罪认罚也是重要的量刑情节。但这不意味着可以盲目回国。回国前,必须先请专业律师对全案进行梳理,判断是否真的构成犯罪。如果本身就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比如只是单次偷越且不存在结伙情节,那我们的目标就不是认罪认罚,而是向办案机关说明情况,争取撤销案件或不起诉。刑事案件的黄金时机非常短暂,尤其是在杭州。如果你或家人正在拱墅、西湖或滨江区遇到了相关难题,不确定下一步该怎么办,可以把情况告诉我。我们团队会先帮你做一次全面的案情梳理,弄清楚"现在在哪"、"下一步该去哪"。

把复杂的问题理清楚,路才能走对

偷越国边境罪的案子,看似简单,实则充满了需要精确判断的细节。是"同行"还是"结伙",追诉时效过没过,该争取不构成犯罪还是自首认罪,每个选择都会走向完全不同的结果。很多案子,就是在这些细节上找到了辩护的空间。遇到这种事,慌张解决不了问题,把它当成一个需要专业分析的法律问题来处理,是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

常见问题



家人因为偷越国边境被刑拘了,家属第一步该做什么?


先别急着送东西或托人情,第一时间去找专业的刑事律师进行咨询。弄清楚案件到底定性为单次偷越还是结伙偷越,这决定了后续所有的辩护方向。




偷越国边境一次,还有机会争取不起诉吗?


有机会。如果只是单次偷越,没有结伙等严重情节,原则上是行政处罚范畴。如果能证明不构成"结伙",律师可以争取让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偷越国边境罪,主犯和从犯的差别大吗?


差别很大。在偷越国边境案件中,组织者、带头的蛇头通常被定为主犯,判得更重。而只是被动跟从的、甚至是被骗去的人,往往可以被认定为从犯,依法能从轻甚至减轻处罚。




参考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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