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当事人不太清楚什么叫请托型诈骗。其实它不像电信诈骗那样遮遮掩掩,反而常常拿着“有路子”“认识人”的面目出现——花几十万托对方安排进事业单位,拿到正式编制、合同,结果人跑了,才发现根本就是虚构的身份和关系。从刑法角度看,这仍然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钱财的行为,只不过它常常和“办事费”“好处费”纠缠在一起,让维权的人不知从何下手。作为专注杭州诈骗罪辩护的律师,几个月前我们团队就处理过一起因请托入编而起纠纷,最终走向刑事立案的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