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基于2026年最新司法实践与办案经验。
很多家属不理解,为什么收了钱没能履约,有时候是诈骗罪,有时候却只是民事纠纷。简单来说,诈骗罪的核心不在于你有没有亏钱,而在于对方在收钱的那一刻,是不是就根本没打算履约。法律上管这个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一个人借钱的时候就没打算还,那叫诈骗;如果借了钱之后因为生意失败还不上,那通常只是民事债务。这个界限,在合同诈骗案里尤其微妙。作为杭州诈骗罪辩护律师,我深知这类案件的关键往往就在于对“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就在几个月前,我们团队刚好处理了一起类似的案子,当事人经营的公司因股东侵占而暴雷,他本人却被以诈骗罪立案,这个案子的走向就很能说明问题。
很多当事人第一次来咨询时,最困惑的就是这一点。他们会问,钱确实是我收的,事也确实没办成,怎么就不是诈骗了?我一般会这样解释:诈骗罪惩罚的是“骗”的行为,而不是“亏”的结果。刑法里的诈骗罪,要求行为人一开始就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并且内心根本不打算履行承诺。如果一个人收钱时确实打算办事,也有能力办,只是因为后续出现了他无法控制的变故才导致违约,那这就不是诈骗。我们团队在分析这类案件时,第一步不是急着下结论,而是把所有资金流向、履约行为、违约原因在白板上重新排列,看看到底是“不能履约”还是“不想履约”。这起案件里,当事人经营的少儿培训机构在收取学费后,确实安排了特长生入学,这说明他一开始是有履约意愿和行为的。真正的转折点在于,公司的款项被其他股东侵占了,导致资金链断裂。这属于典型的履约能力在事后丧失,而不是事前就不具备。
这个案子还涉及另一个常见误区。很多人以为只要是签了合同的诈骗,就一定是合同诈骗罪。其实不然。合同诈骗罪必须是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利用合同本身来骗取财物。如果合同只是一个幌子,诈骗行为与合同内容无关,那还是定普通诈骗罪。关于这个辩护点,我们团队内部也曾激烈争论过。最后决定两条路都准备:一方面论证当事人的行为根本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另一方面也分析即便构成犯罪,也应考虑合同诈骗罪与普通诈骗罪在追诉标准上的差异。因为合同诈骗罪的入罪数额门槛通常比普通诈骗罪要高,这对于涉案金额在临界点附近的案件来说,可能就是罪与非罪的区别。回到这个案子,当事人收取学费是基于真实的培训服务合同,即便存在违约,也应放在合同纠纷的框架下去审视,而不是直接套用诈骗罪。
案件一旦立错了,对当事人来说,最煎熬的不是最终的结果,而是漫长的等待。这位当事人被取保候审后,一年多的时间里案件一直挂着,手机也没还。他问我该怎么办。我告诉他,这种“挂案”状态虽然磨人,但从另一个角度看,也说明侦查机关没有找到足以移送审查起诉的关键证据。根据规定,如果在解除取保候审后较长时间内没有继续侦查,当事人是可以申请撤销案件的。当然,实际操作中,直接去要求撤案可能会遇到阻力。我们团队处理这类问题的经验是,先通过合法途径把有利于当事人的证据固定下来,比如申请归还已经完成取证的个人物品。这不仅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是在向办案机关传递一个信号:这个案子,我们准备好了。如果你正因为搜索“杭州诈骗罪律师”而看到这篇文章,请记住,网络分析替代不了针对你案情的专业诊断。与其自己猜测,不如把材料带过来,我们团队先帮你做一次全面的案情梳理,弄清楚“现在在哪”、“下一步该去哪”。
先不要慌,也不要盲目相信“找关系”。第一步是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会见,了解涉案金额、主观故意等关键事实,判断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数额是量刑的重要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还要看是否有自首、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如果定性本身存在争议,辩护空间会大很多。
有机会。审查起诉阶段是辩护的关键窗口。如果证据链存在缺陷,或者犯罪情节轻微,律师可以提交辩护意见,争取法定或酌定不起诉。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