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基于2026年最新司法实践与办案经验。
很多做生意的当事人和家属不理解,为什么正常的资金往来,会因为一时还不上钱就被认定为诈骗。诈骗罪的核心,不是“欠钱不还”,而是“一开始就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去骗取财物”。这是两回事。商业活动中,如果双方长期存在频繁的大额资金往来,要认定其中某一笔或某几笔构成诈骗,检方必须拿出充分的证据,证明当事人在主观上就没有打算履约。作为杭州诈骗罪辩护律师,这类案件,我们团队近期也办理过类似的。
你可能会问:既然都立案了,情节肯定不轻,真的还有无罪的空间吗?有,而且相较于普通的电信诈骗、刷单诈骗,与商业活动相关的诈骗指控,无罪辩护的空间往往更大。原因在于“非法占有故意”的认定难度。
我们团队在梳理这类案件时,第一步不是急着去会见当事人,而是先在白板上把双方几年的资金流水重新排列一遍。这笔钱是怎么进来的?之前有没有过类似的借贷并还款的记录?双方是否签订过协议?合同是否在部分履行?如果证据显示,双方属于典型的民事借贷纠纷或合同纠纷,只是由于经营失败、资金链断裂而无法偿还,那么,这就不是刑法意义上的诈骗。从构成要件来看,若能证明主观上不具备非法占有的故意,则可能动摇整个案件的定罪基础。
核心在于切断“非法占有故意”这个关键连接点。一旦这个基础被撼动,数千万元的指控金额也就失去了法律上的意义。
这起案件涉及一笔不小的数目。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一旦指控落地,即便认罪态度好、有退赃退赔等情节,量刑起点也非常高。对于这种级别的案件,如果没有法定减轻情节——比如自首、重大立功——靠认罪悔罪去争取所谓的轻判,空间极为有限。当事人可能会面临较长刑期。
关于自首认定的具体标准,很多当事人第一次接触都不太明白它的运作方式。而重大立功的认定在实务中更是极为严格。我曾多次告诉团队里的年轻律师,在制定辩护策略时,必须把无罪辩护作为第一顺位去分析和尝试。不是因为无罪辩护“好听”,而是因为在特定案件中,只有彻底否定指控逻辑,才可能为当事人换来真正公正的结果。你可以试想,如果当事人原本就不构成犯罪,却因为担心“不认罪会判得更重”而违心认罪,这本身就是最大的风险。
面对这种情况,家属往往比当事人更焦虑。我们团队每次接待这类商业背景诈骗案的家属,都会先把基础的法理掰开了讲清楚。别急着去猜测几年刑期,先要着手去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
这需要梳理你们双方过往的全部资金往来、项目合作协议、聊天记录,以及任何能够证明商业合作背景的材料。案件到了检察院,就意味着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能做的事情和在侦查阶段完全不同。律师在这个阶段的辩护重点会有侧重。当然,没看到批捕的完整证据材料,谁也没法打包票。我对当事人的态度一向是:把所有能找到的东西先摆出来,把客观事实尽可能地还原出来。你给出的证据链条越扎实、越完整,律师帮当事人构建辩护思路时就越有方向。
刑事案件留给家属去寻找专业帮助的时间窗口其实很短暂,在杭州尤其如此。如果你正因为搜索“杭州诈骗罪辩护律师”而看到这里,且家人涉及的情形与商业资金往来有关,情况可以先告诉我。作为一名在拱墅、西湖区等地处理了十八年刑事案件的律师,比起空谈结果,我更倾向于帮当事人和家属先把现有的情况理清楚,判断当下最有利的那条路该怎么走。
总的来说,商业活动中的诈骗指控本身带有极强的民事属性,这就给了无罪辩护一个坚实的逻辑基础。重点还是要回头去看当初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去反思一下究竟是骗局,还是经营失败的债务困局。先把心沉下来,把事实链条理清,才有可能在这个复杂的局里找到一条真正对当事人有利的路。
可能性是存在的。无罪的核心难点在于证明当事人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如果资金往来存在真实的商业背景或借贷关系,这就属于民法调整的范围,不构成诈骗罪。
第一步是尽快梳理客观证据,而不是仓促退赃。请迅速收集双方签署的合同、所有资金流转凭证以及能还原合作背景的聊天记录。
退赃退赔通常对量刑有一定影响。但如果行为本身不构成犯罪,却为了取保而盲目退赃退赔,反而可能被误读为“心虚”。退赃退赔的前提,要先让律师对案件定性有精准判断。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