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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叶斌:认罪之后还能无罪辩护吗,这三种情况是关键

2026-06-06

本文基于2026年最新司法实践与办案经验。

很多当事人和家属都有一个误区:一旦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就等于把结果完全交出去了,再无翻盘的可能。这个理解不太准确。认罪与无罪辩护,在法律上并不是绝对对立的关系。在特定的条件下,即使当事人已经作出过认罪表示,律师仍然可以进行无罪辩护,或者说,律师的独立辩护权并不因当事人的认罪而完全丧失。作为一名专注杭州刑事案件十八年的杭州刑事辩护律师,我和团队曾处理过不止一起在认罪后通过发现新证据、梳理新思路而最终改变案件走向的案子。

第一种情况:认罪本身存在瑕疵

这个环节当事人自己往往察觉不到问题。我遇到过不少当事人,在看守所里对我说:“叶律师,我当时太害怕了,不认也得认。”这背后可能隐藏着认罪自愿性的问题。如果一份有罪供述系在胁迫、引诱、欺骗甚至非法取证的情况下作出,那么这份认罪的根基就动摇了。我们团队处理这类案件的第一步不是急着去看守所会见,而是先在所里开内部讨论会,把所有已有的讯问笔录材料在白板上重新排列、逐份比对时间点。一旦发现同步录音录像与笔录记载存在重大矛盾,或者到案经过与首次讯问时间存在无法合理解释的空白期,就可以据此主张该份认罪供述不具备合法性,从而为无罪辩护打开空间。

第二种情况:新证据出现

这是实践中比较常见的一种转机。案件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能看到的材料范围是不同的。有些当事人在公安阶段匆匆认罪,但到了检察院,我们调取完整卷宗后发现,确实存在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客观的物证与指控内容相悖,或者出现了能够证明当事人不构成犯罪的关键证人。关于这个辩护方向,我们团队内部也常常争论。有一次,一位当事人的家人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后才找到我们,说当事人早就认罪了。我和团队没有放弃,重新梳理时间线和通讯记录后,发现了一条当事人完全忽略的客观证据——一条消费记录,恰恰证明他在案发时段不在涉案地点。这条新证据被提交后,整个案件的指控基础就出现了裂痕。所以说,认罪之后仍然要保持对证据的高度敏感。

第三种情况:事实认识错误

这个情况比较微妙,也是杭州刑事辩护律师在实务中经常碰到的难点。当事人承认自己做了某个行为,以为这就是犯罪,但实际上,从犯罪构成要件来看,这个行为根本不构成指控的那个罪名。比当事人自己承认“我骗了人”,但骗的具体内容、方式、对象和后果,在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中是否严丝合缝地吻合?未必。在这种情形下,我们既要尊重当事人对事实基础的态度,同时又必须独立行使辩护权,向法庭指出:当事人口中的“认罪”,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犯罪。律师的辩护是独立的,不能因为当事人自己承认,就放弃对法律定性的质疑。

但我也要很坦诚地讲,认罪之后确实会给无罪辩护带来很大的困难。法院在审查时会更加审慎,对证据的要求也会更苛刻。没有看到案卷材料、没有核对细节,我无法仅凭几句描述就判断还有没有无罪辩护的可能。这也是为什么我反复强调,时间是最宝贵的资源。

刑事案件的黄金辩护期非常短暂,尤其是在杭州。如果你或家人正在拱墅、西湖或滨江区遇到了难题,不确定认罪之后还有没有扭转的余地,可以把情况告诉我。作为一名专注杭州本地刑事案件十八年的律师,我能帮你判断当前最有利的选择。

说到底,认罪不意味着程序的终结。从侦查到审查起诉,再到审判,每个阶段都有这个阶段的辩护重点。比起认罪本身,更关键的是认罪的时机、基础和事实是否经得起推敲。遇到这种情况,稳住心态,找对方向,很多看似铁板钉钉的案件,其实还有工作的空间。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常见问题

已经签了认罪认罚还能做无罪辩护吗?

有可能。如果认罪是在非自愿情况下作出的,或者出现了新证据能证明无罪,律师仍然可以进行无罪辩护。但实务中难度较大,需要仔细核查认罪的基础是否牢固。

认罪认罚能少判多少?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通常可以在量刑上获得一定比例的从轻处理。具体减多少取决于案件性质、情节及认罪阶段,越早认罪、越彻底配合,从宽幅度越明显。

家人被刑拘后认罪了,家属还能做什么?

不要放弃。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介入,调取案卷材料,核对笔录与同步录音录像,查清认罪是否自愿、事实是否吻合。有些转机只有通过审查证据和梳理法律关系才能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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