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基于2026年最新司法实践与办案经验。
很多人遇到类似情况时会说:“我自愿给他钱,后来才发现他在骗我,这算诈骗吗?”
从刑法律角度看,恋爱关系中的金钱往来,一旦一方在始终掩饰真实目的,以虚构情感或婚恋承诺诱使另一方转账,就有可能构成诈骗。尤其在对方早已结婚、虚假承诺结婚、刻意隐瞒事实的情况下,这类行为往往超出了普通感情纠纷的范畴。
我们团队就在去年处理过一件类似的案件,当事人以为在爱情中帮忙,实质上却成了对方有计划的“资金来源”。在侦查阶段,我们帮助她厘清了每一笔转账的理由与时间,最终公安机关认定存在“以恋爱为名骗取钱财”的行为。
许多受害人发现自己被骗后,第一反应往往是去找对方理论,甚至要求对方“解释清楚”。但从法律程序上看,最重要的不是情绪,而是证据。
我们团队在办理此类案件时,第一步通常是让当事人梳理所有转账记录、聊天截图、承诺内容及对方的身份信息。如果对方曾使用虚假姓名、虚构工作单位、伪造身份,这些细节必须尽快固定,因为时间越久,对方删除、修改信息的可能性越大。
在团队内部,我们会先开一次“案情重建会议”,白板上排列所有转账节点,用不同颜色标出“诱导语”“承诺语”和“金钱流向”,以判断案件是单纯的感情纠纷,还是已触及诈骗。
当案件进入公安机关后,很多受害人会遭遇心理上的第二次打击——对方的辩解与现实中的距离。
作为杭州的刑事律师,我经常看到这样的情况:对方声称“她自愿给钱”,而事实上,每一次转账背后都有甜言蜜语、婚姻承诺、刻意设计的情绪操控。侦查机关只看事实和证据,不看感受,所以阅卷至关重要,它能让你知道对方在笔录中到底说了什么,钱是如何被转移的。
我们团队一般在阅卷前,会让助理准备一份“证据索引表”,确保每个转账都能对应到聊天记录或语音承诺。这样在出庭时,辩护意见和控诉材料都能明确点出欺诈的动机与过程,而不是陷入“感情纠纷”的模糊判断。
这种所谓“情感诈骗”案件近几年在杭州并不罕见,尤其涉及网络交友或长期虚假恋爱关系。刑事案件的黄金处理期往往只有几周,如果你或家人正在拱墅、西湖、滨江等地区遇到类似情况,不确定自己该报警还是起诉,可以先把材料带来。作为一名专注杭州刑事辩护十八年的律师,我和我的团队能帮你判断是否符合诈骗的构成要件,是否值得启动刑事程序,还是应当先走民事追偿。
被骗的不只是钱,更是信任。通过法律去追回损失,是一种自我救赎的开始。在我们处理的许多案件中,最重要的不是赢得判决,而是让当事人看清事情的全貌,从“被利用的关系”中彻底走出来。法律能解决责任,但未来的生活,需要你自己重新选择。过去可以痛,但不该停留。
可以。如果对方隐瞒婚姻事实、虚构恋爱关系并诱你转账,已具备诈骗的基本要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存转账、聊天证据。
时间取决于取证难度和资金流向。通常侦查阶段数周到数月不等,案件复杂的,检察院审查起诉还需更久。
可以。可先走民事追偿程序,同时保留刑事线索,由律师协助判断是否重新提交刑事报案或补充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 诈骗罪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