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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告诉你:监外执行期间发现漏罪,身体有特殊情况会不会被收监?

2026-06-05

本文基于2026年最新司法实践与办案经验。

很多当事人和家属不理解,一个正在监外执行的人,突然被发现有漏罪,到底意味着什么。简单来说,监外执行只是刑罚执行方式的变更,不等于刑期结束。一旦发现漏罪,之前判决的既判力就会被打破,司法机关需要把新旧罪行合并处理。作为杭州刑事辩护律师,我深知这类案子最让人焦虑的,是身体确实有特殊情况的当事人,他们最怕的不是判多久,而是能不能扛得住收监。我们团队去年也处理过一起类似案件,当事人同样是因严重疾病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后来牵扯出旧案,家属急得整夜睡不着。

监外执行期间发现漏罪,法院会怎么处理

暂予监外执行,是因为当事人身体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或者生活不能自理,暂时放在社会上接受社区矫正。但这个“暂时”是有前提的——原判决的罪行已经被确定,只是不在监狱里服刑。现在有了漏罪,法院需要把前罪和漏罪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重新计算刑期。这样一来,之前那个监外执行的决定,在程序上就会面临重新审查。不是说身体还和当初一样有问题,就自动能继续留在外面。法院在看守所收押条件、监狱收监标准之间,其实有一个需要反复沟通确认的空间。

我们团队处理这类案子的第一步,不是急着让家属写申请,而是先调取当事人完整的病历资料和原审判决书,把“生活不能自理”的医学证据重新整理一遍。很多时候,基层司法所出具的暂予监外执行评估报告,才是法院判断是否继续适用监外执行的关键参照。

身体瘫痪又失禁,监狱真的会收吗

这个问题,说实话,我执业十几年里被问过很多次。看守所和监狱都有自己的收押标准。根据规定,生活不能自理、没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通常是不予收押或暂不收监的。一个瘫痪在床、大小便失禁的人,别说劳动改造了,连基本生活起居都需要专人护理。监狱是执行刑罚的地方,但它首先要能执行。如果把人收进去,监狱医务所的配置跟不上,日常看护也协调不过来,反而可能引发更复杂的执法风险。

实务中,遇到这种情况,办案单位往往会主动评估收监的可行性。但家属不能光等着,需要主动提交三甲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证明当事人确实属于“生活不能自理”范畴。关于这个法律条款的具体适用,我们团队内部也做过多次讨论,核心结论是:证据要硬,时效要新。不是拿两年前的病历就能说服法官的,需要最新的检查结果来支撑“目前”的身体状况。

这类情况,家属和当事人最该做什么

很多家属一听说漏罪,第一反应就是问能不能找人通融。我要说的是,这种事没有通融的空间,但确实有可以推动的事项。首先,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帮当事人整理所有住院记录、护理记录、社区矫正期间的报到情况。其次,在法院审理漏罪的阶段,同步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申请,这个动作不能等到判决下来再做。如果律师能同步跟进,推动办案单位和监狱管理部门提前沟通,很多时候能避免收监决定做出后再去申请变更,那难度就大太多了。

如果你正是因为担心家人身体撑不住,而搜索了杭州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内容,看到这里,我理解你的心情。每个案子情况不同,身体的特殊程度、漏罪的性质和严重性,都会影响最终决定。与其自己翻来覆去想到底会不会收监,不如带着病历资料和判决书,让律师做一次全面评估。我能帮你判断,在当下的法律框架里,最可能走通的是哪条路。

说到底,收监与否,取决于两个硬指标:一是生活自理能力是否完全丧失,二是漏罪本身的社会危险性有多大。把这两个问题用扎实的证据回答清楚,法院在决定时才有充分的依据。身体是特殊情况的当事人,法律并非没有留出余地,关键看家属能不能抓住评估窗口,把该做的事做在前头。

常见问题

监外执行期间发现了漏罪,之前的监外执行还有效吗?

需要重新审查。漏罪导致数罪并罚后,原监外执行决定的依据可能发生变化,法院会根据新判决和身体状况重新判断是否继续适用。

身体瘫痪大小便失禁,这种情况是不是一定不会被收监?

不一定,但可能性相对较低。关键在于能否用最新病历证明属于“生活不能自理”,且漏罪没有明显社会危险性,法院在评估后会综合决定。

家属在法院判决前能做些什么来争取不收监?

尽早委托律师,整理全套病历和护理记录,向法院同步提交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推动办案单位与监狱提前沟通收监可行性。

参考资料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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