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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告诉你:帮信罪新规,很多情况可争取无罪

2026-06-04

从“办卡即知情”到“三类主观明知”,这是关键转折

最近,我研究了一份上个月新发布的关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司法解释。说实话,看完整份文件,我的第一反应是:很多正处在焦虑中的当事人,可能还不知道自己手里的“牌”变好了。以往,常见的办案思路是:只要你在银行办卡时签了《风险告知书》,后面这张卡被用于犯罪,你就很难说自己“不知情”。这种推定,让很多因为疏忽或轻信他人而卷入案件的朋友倍感压力。

但新规给了一个非常明确的信号:不能随便推定你“明知”,必须要有实实在在的证据。作为杭州帮信罪辩护律师,我特别关注到新规列出了三种司法机关可以直接推定主观明知的情形,比如:批量提供插卡设备、虚拟拨号软件这类技术工具的;被银行、运营商因涉诈冻结过账户,仍然继续操作或办卡的人;甚至包括提前准备好应对公安侦查讯问话术的。除此之外,单纯办卡、卖卡的行为,不能再被直接推定为“明知”。这一变化,为很多因一时糊涂或贪小便宜而触法的人,打开了一扇争取无罪或从轻处理的窗口。

帮信罪与掩隐罪的界限,不再是“一刀切”

另一个让我感到欣慰的变化,是明确了罪与非罪的客观标准。过去很多案子,只要银行卡流水较大,就可能被从严认定。但新规具体量化了立案追诉的门槛。比如,出租、出售多个(一般指多个以上)银行卡账户或支付账户,且交易金额达到一定数额的;或者收购一定数量的电话卡、物联网卡的,才会被立案追究。如果涉案资金没有达到这个标准,或者你的行为只是偶尔、过失的,就有可能不构成此罪。

我们团队处理这类案件时,第一步永远是把所有银行卡流水、交易记录、聊天记录在会议室的白板上重新排列,逐笔分析。 目的就是判断当事人究竟属于可被追究的“帮信罪”,还是金额不够、情节显著轻微,甚至不构成犯罪。那种把出租银行卡和洗钱直接画等号的做法,在这份新规面前已经站不住脚了。这对于正在搜索“取保候审”指令的家属来说,是一个实质性的利好信号。

对特定人群的“网开一面”,理性看待机会

新规最触动我的一条,是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以及受胁迫参与、获利甚微的“卡农”末端参与者的保护性规定。这也体现了“轻轻重重”的刑事政策。对于出租或出售少量银行卡的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如果情节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起诉或免于处罚。对于被胁迫参与、获利极少的底层参与者,也应当从轻处罚。

这不是法外开恩,而是司法精准化的体现。很多大学生、刚毕业的年轻人,因为几百几千元的“兼职费”就把卡借了出去,结果背上案底,前途尽毁。现在,法律给出了明确的从宽通道。当然,这不等于所有情况都能被原谅。但对于那些真正疏忽大意且没有主观恶意的人来说,这绝对是一个争取机会的重要依据。

作为一名在杭州执业十八年的刑事律师,我深知刑事案件的黄金辩护期非常短暂,尤其是在杭州。如果你或家人正因为涉嫌帮信罪、掩隐罪而在拱墅区、西湖区或滨江区遇到了难题,不确定下一步该怎么办,可以把具体情况告诉我。作为专注杭州本地的刑事辩护律师,我能帮你判断当前最有利的选择。

新规的核心是:打击“卡头”、“卡商”、“专业养卡团伙”这类职业犯罪,给被裹挟的普通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法律正在变得更加精细,这也意味着辩护空间在增大。如果你正处在困境中,别灰心,先找专业律师把事实梳理清楚,看看是否落入了新规的红利区间。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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