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属拿到拘留通知书后,第一个念头就是"能不能把钱退了,人先出来"。退赃退赔在刑事案件中确实是个绕不开的话题,但它不是万能钥匙,也不是越早越好。简单来说,退赃退的是违法所得,退赔赔的是被害人损失。从法律效果上看,退赃退赔确实能体现认罪悔罪态度,是争取从宽处理的重要情节。但这里的门道远比想象中复杂。作为杭州刑事律师,我在执业十八年间见过不少家属因为退赃时机和方式把握不当,结果钱花了人没出来,甚至后续辩护也陷入被动。前段时间我们团队处理的一起案件,当事人就是在侦查阶段仓促退了一笔钱,结果到了检察院阶段,这笔钱的定性反而成了争议焦点。
这是很多家属来问我时最容易混淆的一点。退赃退赔的前提是确实存在违法所得或非法获利。如果案件要走无罪辩护,那退赃就变得毫无必要,因为在无罪的逻辑下,违法所得本身就不存在。退赃这个动作,反而可能被解读为变相认罪。有些案子证据链存在明显缺口,指控事实经不起推敲,这种情况下仓促退赃,等于自乱阵脚。只有在罪轻辩护的框架下,当违法所得客观存在时,才值得认真考虑退赃退赔的策略。这个判断不能凭感觉,需要律师在全面了解案情后才能做出。
我一般建议,退赃退赔的最佳窗口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或法院审判阶段。为什么不是公安侦查阶段?道理很简单:侦查阶段案件事实还没定型,违法所得的具体数额往往没有最终认定。这时候退多退少都缺乏依据。更关键的是,公安侦查阶段办案人员无权直接决定缓刑或不起诉,你退了钱,他们也没法给你一个明确的从宽承诺。案件到了检察院,这意味着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能做的事情和在侦查阶段完全不同。只有在审查起诉阶段,违法所得查清了,律师也阅卷了,退赃对量刑的影响才能谈得清楚。我们团队处理这类案件时,第一步通常不是急着算钱,而是先把案件的全部证据梳理一遍,用白板把涉案金额的来源和性质逐一标注清楚,确定哪些属于违法所得、哪些属于合法收入,再决定退与不退。
退赃方式上的细节,往往决定了后续辩护的灵活度。办案机关要求现金退还的,配合就行,但必须拿到正式回执,这是证明你已完成退赃的唯一凭据。如果案件中对部分金额的定性存在争议,分批退还是比一次性清退更稳妥的选择。我们曾处理过一起案件,涉及一百万元的退还金额,其中二十万元在定性上存在不同看法,可能属于违纪而非违法。我们采取的策略是分两批退还,先退争议部分、后退无争议部分,而不是一次性全退。这个安排为后续辩护预留了空间,让律师能够继续就那二十万元的性质展开论证。关于退赃退赔对量刑的影响幅度,认罪认罚制度本身很多当事人第一次接触都不太明白它的运作方式,但有一点是确定的:方式选择得当,比盲目全额退还更有价值。
退赃退赔前最忌讳的就是盲目行动。我见过家属心急如焚,在公安随口说"先退个几万"后立刻照办,结果律师介入后发现根本没有对应的违法所得,这笔钱退得毫无意义。涉及几十万的金额就更不用说了。正确的路径是:先委托律师会见,了解当事人在里面的供述内容,再通过阅卷核实指控所依据的证据材料,确认违法所得到底存不存在、数额是多少、哪些属于争议部分。这三个问题明确了,退赃的数额和策略才能定下来。有些当事人第一次来,连该准备什么材料都不知道,这很正常。每次这种情况,我一般会让助理给家属倒杯热水,先把事情从头捋一遍,弄清楚"现在在哪"、"下一步该去哪"。
退赃退赔说到底是个技术活,时机、方式、数额,哪一环拿捏不准都可能影响最终结果。没看案件细节之前,任何关于退赃的建议都只是方向性的。如果你正是因为搜索杭州刑事律师而看到这篇文章,希望你先别急着做决定。刑事案件的黄金辩护期非常短暂,尤其是在杭州,涉及拱墅或西湖区的案件,不同办案单位的实务操作也有细微差别。可以把情况告诉我,我们先帮你的案件做一次全面的案情梳理,弄清楚退赃在这个阶段到底值不值得做、怎么做才最有利。
建议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或法院审判阶段进行。此时案件已查清、违法所得数额已明确,退赃对量刑的影响才能准确评估,公安侦查阶段退赃无法直接决定缓刑或不起诉。
退赃退赔属于认罪悔罪的重要情节,结合认罪认罚制度,一般在量刑时可争取较大幅度的从宽处理,但具体减幅取决于案件性质、涉案金额及退还比例等因素,没有统一标准。
先委托律师会见并阅卷,核实违法所得是否存在、具体数额有无争议,再确定退赃数额。盲目按办案人员口头说的数额退,可能造成退错、多退或退了也起不到应有作用。
两高《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法发〔2021〕21号)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