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基于2026年最新司法实践与办案经验。
很多人最近都在问:在一家涉嫌诈骗的公司工作,自己只是业务员或普通职员,也会被追究诈骗罪吗?
从刑法角度看,诈骗罪的核心要件在于"明知"与"参与"——也就是行为人是否明知公司在实施诈骗,并且是否参与到具体实施环节中。司法机关在办案中往往会根据入职时间、工作内容、获利情况、职责分工等因素综合判断。
前段时间,我们团队就接到过一名杭州某企业的销售人员,他因为公司被指涉诈骗罪而被刑拘。案情相似,焦虑也相同:他担心自己只是打工,却被当作共犯。
在诈骗罪中,很多争议都集中在"是否明知"这一个词上。实务中,司法机关常利用以下几点来推断员工是否明知:
入职时间短:刚入职不久,确实不熟悉公司运作的员工,认定为"明知"的可能较低。
业绩表现:没有业绩或很少参与业务执行的员工,通常难以证明有积极的诈骗行为。
行为异常:例如知道公司没有正常资质、产品与宣传严重不符、提成畸高等,这些反常情况若仍继续参与,司法机关可能认定其对诈骗存在推定明知。
我们团队在这类案件中通常会先调取当事人的工作记录、培训内容、通讯记录等证据,再一层层分析他到底知不知道公司的真实业务。说实话,有时候连公司内部员工都被蒙在鼓里,因此,光凭入职时间长短来判断"明知",其实并不公平。
在杭州的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一般会把公司内的人员分为三类:组织决策者、具体执行者、一般职员。
其中,第一类几乎无可辩解,而业务员群体最复杂,因为他们往往站在"被利用"与"参与实施"的边界线上。
我们团队遇到的案例里,有当事人只是照脚本发消息、机械重复客户沟通流程,对诈骗背景一无所知。对于这种情况,我们通常会重点搜集公司培训手册、聊天模板、工作指令等文件,以证明员工的角色是被动执行,不具备主观故意。
在侦查阶段,这类案件尤其需要辩护律师介入。如果家人已经被刑拘,尽早聘请专业的杭州诈骗罪辩护律师介入,对明确人员定位、固定客观证据非常重要。
法律上,不知情并不等于无罪,关键是能否用证据支撑“确实不知”。这也是我们团队每次办案的重点。我们往往会设计一份完整的辩护材料逻辑链:工作职责→日常行为→知情渠道→信息闭塞性→获利情况,通过这些环节的缜密组合,让检察院看到“没有主观故意”的客观基础。
有时候,案件到了检察院阶段还能有转机,若证据支持不明知甚至配合退赔,也有可能争取到不起诉或罪轻处理。
刑事案件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果你或家人正因公司涉诈骗被拘留,而自己只是普通职员,不要盲目等结果。刑拘初期是可以寻找转机的节点。尤其是在杭州地区,我建议家属立即整理入职资料、公司通讯记录、薪资及考核情况,让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梳理事实。作为一名在杭州从业十八年的刑事律师,我见过太多因为没有尽快行动而错过最佳辩护时机的案例。
职场不是犯罪的庇护所,也不是陷阱。普通员工最大的底气,来自于清晰的证据和及时的专业辩护。即便卷入案件,只要确有不知情的事实,也有被公正评判的机会。
要看他是否明知公司在诈骗并参与其中。若仅执行正常工作、无获利且不知公司实情,可通过证据证明不构成诈骗罪。
入职时间是重要参考因素。新入职、未参加核心业务、无业绩和培训记录的员工,一般更容易被认定为不明知。
应立即委托刑事辩护律师介入,了解案由、取证保全,并及时提交反映工作角色的材料,为争取取保或不起诉创造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