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家属问我,叶律师,家人因为借款的事被带走了,公安问话的时候,是不是只要说“钱确实是借了,但没想骗人”就行了?我告诉他们,这个问题没那么简单。在借贷型诈骗的案件里,公安最关注的是你借钱的理由是不是真的,钱到底花到哪去了。但很多当事人进去之后,只说了一部分事实,或者只回答了公安问的问题,却漏掉了对案件结果至关重要的信息。
公安不会主动去问对你有利的细节,更不会帮你把它们写进笔录里。你如果自己不主动说,这些对你有利的事实,可能永远都不会出现在案卷中。那等到检察院、法院审查的时候,他们看到的就只有对你不利的那一面。
我们办了这么多案子,发现很多当事人和家属都有一个误区,以为只要“项目是真实的”或者“大部分钱用在生意上了”,就不构成诈骗。这个想法大体上没错,但不够准确。
借贷型诈骗的认定逻辑很简单: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仍然大量骗取资金,最终导致无法偿还。就这么简单。公安和检察官判断你有没有“明知”,主要看两点:一是你有没有大额负债,二是你有没有编造虚假的借款事由。这两个因素合在一起,基本就构成了指控的基础。
那你要做什么?你要用你真实的债权、名下现有的资产、配偶名下的资产,甚至是你父母对你的经济支持,来证明你当时是有偿还能力的。你要解释清楚,当初借钱的时候,没有虚构事实,钱没有全部用于借款事由,不是因为你主观上想骗,而是因为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比如生意亏了、市场行情变了。这才是笔录里最需要体现的内容。
很多当事人第一次做笔录的时候很紧张,公安问什么答什么,问完就签字了,连内容都没认真核对。等到案子到了检察院,他想改口,想补充对自己有利的事实,已经很难了。因为在侦查阶段形成的笔录,会对后续的程序产生巨大的影响。
你一定要记住,做笔录的目的不是配合公安,而是把对你有利的客观事实,通过合法的途径固定下来。比如,你当初借款的时候工作稳定、收入正常,这要写进去。你名下或者你可支配的资产,比如父母出资但登记在你名下的房产,你实际有处置权,这也要写进去。你借到的钱,大部分确实投入了真实的生产经营,具体用在哪些项目上,花在了什么地方,只要有证据能证明,就要在笔录里详细说明。
决定你案件结果的,不是做笔录的那个叔叔,而是后面看不到你的法制部门、检察官和法官。他们看到的,只有卷宗里的笔录和证据。如果你没有在笔录里把这些有利的事实说清楚,他们自然就只能看到对你最不利的那一面。所以,进去之前或者家属第一次委托律师的时候,一定要把“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应该怎么说”理清楚。这才是真正可能改变结果的第一步。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或者家人现在正遇到类似的情况,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到底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