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公室的书柜里,除了法律书籍,放得最多的就是案卷。而很多非法经营案的案卷,最厚的那一沓,往往就是银行流水。几十上百页,密密麻麻,每一笔进账都像一个沉重的数字,压在当事人和家属的心头。他们最常问我的一个问题就是:“叶律师,这么多钱,难道每一笔都要算到我头上来吗?”
这个问题,问到了这类案件辩护的核心。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司法机关是如何认定犯罪金额的,以及我们作为当事人,面对这笔“糊涂账”时,到底有没有掰扯清楚的机会。
首先我们要明白,一个刑事案件中的犯罪金额,不是一个部门拍脑袋就能决定的。它像一个旅行者,要经过好几个关口。
第一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会收集所有证据,其中就包括银行流水。他们会根据初步判断,给出一个他们认为的犯罪金额,写在《起诉意见书》里。这个数字,是他们提交给下一站的“工作结论”。
第二站是检察院。这是非常关键的一站。检察官会像一个严格的“质检员”,重新审核公安机关提交的所有材料。他们会审查证据是不是真的充分,事实是否清楚,当然也包括金额的认定是不是准确。如果检察官觉得公安的认定有问题,比如某些流水明显对不上,他们有权要求公安补充侦查,甚至可以直接改变公安认定的金额、罪名、主从犯等。可以说,审查起诉阶段,是修正犯罪数额的第一个重要窗口。
最后一站才是法院。最终的判决金额,是由法院在庭审后,综合全案证据做出的最终裁定。但检察院起诉书上的金额,会成为法院审理的一个重要基础。
很多当事人感到最无力的一点是,在一些网络销售的非法经营案里,办案机关可能会倾向于一种“全部推定”的逻辑。简单来说,就是如果一个账户被频繁用于接收违法所得,那么账户里的大部分资金,都可能被“推定”为与犯罪活动有关。理由是:你总不能指望他们找到每一个买家来核对吧?
这个逻辑听起来很霸道,但它在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只能“束手就擒”。法律给了我们一项重要的权利——提出证据反驳的权利。
刑事诉讼的大原则是,公诉方承担举证责任,我们不需要自证其罪。但是,当公诉方拿出了对你不利的证据(比如一整年的银行流水),并且形成了一个初步的指控逻辑时,如果你想推翻它,就需要拿出你自己的证据,告诉司法机关:“这个逻辑不对,事实不是这样的。”这在法律上不叫“自证其罪”,而是行使你的辩护权,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抗辩。
这就像一个天平,检察院往一边放了砝码,如果你想让天平平衡甚至倾斜回来,就必须在另一边放上你自己的“砝码”。
“口说无凭”在刑事案件中体现得淋漓尽致。那么,哪些证据才能成为我们有力的“砝码”呢?
我经手过一个外省某市的案子,当事人王总也是因为非法经营被查,公安认定的流水金额相当可观。我们介入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让他和家属一起,对着每一笔银行流水进行回忆和归类。这项工作非常枯燥,但至关重要。
我们把流水分为三类:
第一类,明确是犯罪所得的。这部分我们承认,这是争取良好认罪态度的基础。
第二类,明确是合法往来的。比如,朋友间的借款、正常的生意货款、家庭成员的生活转账等等。对于这些,我们要求王总提供尽可能多的旁证,比如借条、另一笔生意的合同、与亲友的聊天记录等,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证明这笔钱的“清白”。
第三类,记不清、无法解释的。这部分是最麻烦的,也是我们辩护的重点。我们会从交易时间、交易对手、交易金额的规律性等角度去分析,寻找其与犯罪活动无关的蛛丝马迹。
经过几个星期的努力,我们整理出了一份条理清晰的流水分析报告和相应的证据材料。虽然过程很痛苦,但最终,检察院采纳了我们大部分的意见,在起诉时核减了数百万的犯罪金额,为后续争取缓刑打下了最坚实的基础。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面对那一沓厚厚的银行流水,自己先不要慌,更不要轻易放弃。很多家属第一次来,只是想弄清楚情况,这很正常。我一般会让他们先坐下,我们一起聊聊,先把整件事理清楚,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记住,刑事案件中的金额认定,不是一道简单的加法题,它更像是一场需要细心和耐心的剥离工作。每一笔被成功剥离的无关流水,都可能让案件的结果发生积极的改变。虽然这个过程注定艰难,但这是通往一个更公正结果的必经之路。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