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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为何还要“斤斤计较”?

2025-11-08

很多朋友一听到“认罪认罚”,就觉得万事大吉,可以松一口气了。但今天我想分享的这个案子,恰恰说明,认罪只是起点,如何“认”才是关键。
定性,是刑期的分水岭我见过不少当事人,一上来就急着认罪,却忽略了最重要的一步——罪名本身是否准确。就拿我们最近办的这起电子烟烟具案来说,当事人一开始被以“非法经营”立案,如果按照这个方向走下去,根据涉案金额,刑期可能在三年以上。但我们仔细研究后发现,他生产的只是烟具外壳,印了别人的商标,并没有涉及烟油等专卖品。这更像是在“搭便车”用别人的牌子,而不是无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于是,我们全力推动将罪名转向“假冒注册商标”。你看,仅仅是罪名上的一个转变,刑期的天花板就从三年以上降到了三年以下。这就像你原本被指为“入室盗窃”,但经过辨析,其实只是“非法入侵”,性质完全不同。所以,在认罪之前,一定要先看清,你认的到底是什么“罪”。
金额,是量刑的“秤砣”在刑事辩护中,金额往往直接决定了刑期的长短。我们接手后,注意到今年4月新出台的一项规定,明确假冒注册商标金额达到一定数目以上,刑期才会超过三年。而我们案件的金额,经过反复核对,离这个门槛还有一段距离。这就好比高考分数线,差一分可能就决定了你是上一本还是二本。检察院在审查时也认为,最初的鉴定价格偏高,实际金额应该更低,于是案件被退回补充侦查。我们今天还特意去了一趟公安局,确认他们并没有就金额问题再次提审当事人——这至少说明,案件没有“卡死”,还有回旋余地。记住,在金额问题上,每一分钱都值得“计较”,因为它直接关系到你的自由。
谅解,是通往“不起诉”的桥梁很多人以为,到了检察院阶段,就只能等着判了。其实不然。我们下一步的重点,是争取被害方的谅解。如果能够达成谅解,且赔偿数额合理,我们的目标就可以从“争取缓刑”升级为“争取不起诉”。毕竟,当事人的电子烟产品还没流入市场就被查获,社会危害性较小,这对他非常有利。这就好比你在小区里不小心碰坏了邻居的花盆,如果及时道歉、赔偿,对方谅解了,事情可能就到此为止;但如果置之不理,就可能闹到物业甚至派出所。刑事案子也是这个道理,积极的补救态度,有时比事情本身更重要。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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