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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叶斌:被控诈骗,为什么说“不起诉”是辩护的首要目标?

2026-05-31

在办案过程中,我经常接触到一些心急如焚的家属。当亲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后,他们最常问的问题就是:“叶律师,人还能出来吗?” 在他们的概念里,“出来”可能意味着无罪释放。但在刑事程序中,还有一个结果,虽然听起来不如“无罪”那么彻底,但对当事人而言,其意义同样重大,那就是——不起诉

在所有刑事罪名里,诈骗罪可以说是最有可能争取到不起诉的罪名之一,尤其是“存疑不起诉”。这并不是说办案机关会轻易放过,而是诈骗罪本身的一些特性,为专业辩护留下了相当大的空间。

诈骗罪的“模糊地带”,恰恰是辩护的空间

为什么说诈骗罪的辩护空间大?因为它存在很多“模糊地带”。

我执业十八年,处理过形形色色的诈骗指控,发现一个共同点:很多案件都游走在民事纠纷和刑事犯罪的边缘。比如,有位王总,前几年和朋友合伙开了个科技公司,后来项目失败,投入的钱都亏了。朋友拿不回投资款,就去报案,说王总从一开始就是骗他投资。这类案子,究竟是正常的商业风险,还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界限非常模糊。

法律上对“诈骗”的定义,和普通老百姓的理解也不完全一样。很多人觉得,只要对方没兑现承诺,还不上钱,就是诈骗。但在法律上,这远远不够。这种认知的差异,导致很多经济活动中的正常纠纷,被错误地上升到了刑事层面。而作为刑事律师,我们的工作,就是要把这些混淆在一起的事实厘清,把属于民事的部分从刑事指控中剥离出来。

“非法占有为目的”,一句听起来简单却极难证明的话

诈骗罪成立的核心,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这句法言法语听起来简单,但在司法实践中,要证明一个人的主观意图,是极其困难的。

检察机关需要拿出确实、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当事人在拿到钱的那一刻,就没打算还,或者压根没有履约的能力和意愿。怎么证明呢?光靠报案人单方面的陈述是不够的。需要看当事人的具体行为,比如:

这些细节,往往就藏在几百页的案卷材料里。我们团队近年来能够成功为一些当事人争取到诈骗罪的不起诉,关键就在于通过细致的阅卷,找到了证明当事人“没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证据。只要现有证据链条存在薄弱环节,无法完全排除民事纠纷的合理怀疑,就为我们争取“存疑不起诉”创造了条件。这对当事人来说,意味着案件到此为止,他不需要再面对后续的审判和可能的牢狱之灾,是一个非常理想的结果。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因此,在处理涉嫌诈骗的案件时,经验丰富的刑事律师通常会把争取不起诉作为首要的辩护目标。这并非奢望,而是一种基于对法律深刻理解和对案件事实精确把握的专业策略。当然,这不代表每个案子都能成功,但如果在程序的最初阶段就放弃了这个方向,无疑是放弃了最有利的机会。先全力争取最好的结果,如果条件确实不具备,再退一步,通过精准的量刑辩护,为当事人争取罪轻的判决,这才是理性且负责任的做法。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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