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离我们的生活很远,通常和银行卡“跑分”之类的行为联系在一起。但前段时间,我们办的一个案子,当事人张先生,一位在杭州老老实实开手机店的生意人,就因为收购了一部二手手机,被刑事拘留了。这件事提醒我们,法律的风险,有时就藏在最不起眼的日常生意里。
这个案子,核心就两个字:明知。所谓“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通俗点说,就是你明明知道这东西来路不正,是别人犯罪搞来的,你还帮着“销赃”。不管是收购、代卖,还是帮忙转账,都可能触犯这个罪名。
张先生的手机店,平时也做一些二手手机的回收业务。几个月前,有个人到店里来卖一部手机,情况有点可疑。首先,价格比市场价低了不少;其次,对方拿不出任何购买凭证;最关键的是,连解屏密码都提供不了。这些细节叠加在一起,其实就是一个危险信号。
但张先生当时可能就想着是个捡漏的机会,就把手机收了下来。结果没过多久,公安机关就找上了门。原来,这部手机是上游不法分子盗窃得来的赃物。张先生的行为,在法律上被评价为“应当知道”这是犯罪所得,因此涉嫌犯罪。
很多做二手回收生意的朋友可能会觉得委屈:“我怎么能百分之百确定这是不是赃物?” 法律上确实不要求你有火眼金睛,但它会根据一些常识性的标准来“推定”你是否明知。比如,交易价格明显异常、对方无法说明物品的正常来源、物品的关键信息缺失等等。当这些危险信号同时出现时,如果你还为了贪图便宜而完成交易,法律就会认为你主观上是“明知”的,至少是放任了这种可能性的发生。
张先生被刑事拘留后,他的家属心急如焚地找到了我们。看到他们焦急的样子,我明白他们最想知道的就是“人还能不能出来”。当时我无法给一个百分百的承诺,但我告诉他们,虽然案情表面上看起来对当事人不利,但依然有几个可以努力的方向。
接受委托后,我第一时间去会见了张先生。他反复强调自己真的只是图个便宜,没有想过是赃物。在详细了解了整个收购过程和他的经营情况后,我们的辩护思路逐渐清晰了。
首先,我们向办案机关强调,张先生的行为虽然存在过失,但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他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长期合法经营,这次收购行为属于偶发事件,并非以收购赃物为其主要业务,这与那些专门的销赃渠道有本质区别。
其次,我们积极创造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条件。这类案件通常没有直接的受害人找上门,但我们主动与办案机关沟通,表达了张先生的悔过态度,并说明其家庭情况,他是家里的顶梁柱,长期羁押将对整个家庭造成沉重打击。
在整个审查起诉阶段,我们团队先后多次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细的法律意见书,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等多个角度,全面论证了对张先生作不起诉决定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我们强调,这起案件的涉案金额不算特别巨大,张先生也是初犯、偶犯,如果能给他一次机会,显然比简单地提起公诉更有利于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最终,经过我们不懈的沟通和努力,检察机关采纳了我们的辩护意见,认为张先生犯罪情节轻微,决定对他作出不起诉处理。拿到那份不起诉决定书时,我和他的家属都松了一口气。
刑事案件的黄金时间非常宝贵。从拘留到检察院审查,很多关键节点一晃就过。如果你或你的家人正面临类似困境,感到迷茫,不知道第一步该做什么,可以先找专业律师聊一聊,至少先把情况梳理清楚,评估一下风险。
这个案子虽然结果是好的,但整个过程对张先生和他的家庭来说,无疑是一场煎熬。我想通过这个真实的案例提醒所有从事二手收购行业的朋友:生意场上的便宜,背后可能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法律不会强人所难,但也不会容忍“揣着明白装糊涂”。守住底线,对来路不明的货品多一分警惕,才能让自己的生意做得安稳、走得长远。而万一失足,冷静应对,寻求专业帮助,是把损失降到最低的关键。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