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一位电商老板向我咨询,语气里满是困惑:“叶律师,我明明只是在网上卖假货,为什么最后被定的是假冒商标罪?不是应该按销售假货的罪名来算吗?”
这位老板显然做过功课。他知道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也知道假冒注册商标罪处罚更重。但他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他忽略了自己做的一个“小动作”——正是这个细节,让整件事的性质完全变了。
他确实是网上卖假货的,但和其他单纯销售假货的卖家不同,他多了一步:他先大量采购没有商标的杂牌衣物,等客户下单之后,才临时给这些衣服加上标签和吊牌。
这个动作在法律上意味着什么?从定义上来说,这已经不是在“卖假货”了,而是在“生产假货”。法律上把这种行为定性为“假冒注册商标”,而不是单纯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两者的处罚力度天差地别。销售假冒商品,如果涉案金额不高,通常刑期在三年以下。但假冒注册商标罪,尤其是涉及多个商标的,处罚会重得多。这位老板的案子涉及三个不同的商标,涉案金额正好在某个关键区间,刑期可能超过三年。
这个“小动作”的背后,是很多人对“生产”和“销售”之间边界的误解。以为只要不是自己开厂、不是自己进设备,就不算“生产”。但法律上,你在收到订单后才贴标、挂吊牌,这一行为本身就是生产环节的核心部分。
这个案子让我想到很多做电商的朋友,尤其是那些卖贴牌、改标商品的商家。很多时候,大家觉得“只要我不自己生产,只是卖,问题不大”。但实际上,法律对生产环节的界定比普通人想象的要宽。
如果你在做这个生意,最好先明确:你的货品来源是否合法?标签和吊牌是谁贴的?是在进货前就有的,还是你自己加上的?“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这句话用在刑法里,一点都不夸张。
很多家属第一次来咨询,连“销售”和“生产”在罪名上的区别都不清楚。这很正常。但如果你已经意识到风险,就不要再停留在“好像知道一点”的阶段。法律问题,往往就藏在那些被忽视的细节里。
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自己的情况属于哪一类,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很多时候,早一步弄清楚,就多一分主动权。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