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律师,我先生因为在网上卖东西被带走了,说是卖假货……”接到这样的电话,我通常能感受到电话那头家属的慌乱和无助。在他们看来,“卖假货”似乎是小事,怎么就和刑事拘留扯上关系了呢?
前段时间,我们团队就处理了外省某市的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当事人李总的家属通过网上找到我们时,情况几乎一模一样。李总被刑事拘留,家里人六神无主。从我们介入到李总成功走出看守所,一共37天。这37天,可以说是刑事辩护的“黄金救援期”。每一步,都必须走得精准。
接受委托后,我们团队的律师第一时间赶赴当地的看守所会见了李总。说实话,很多当事人在看守所里第一次见到律师,情绪都会比较激动,但我们首先要做的,是让他冷静下来,把注意力集中到案件本身。
通过会见,我们敏锐地抓住了两个关键点。第一,李总的到案经过,很可能符合法律上关于自首的认定。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从轻情节,必须第一时间向办案机关提出。第二,关于销售金额。很多当事人会下意识地回避这个问题,但我们知道,一个模糊不清、可能被无限扩大的销售数额,才是最危险的。因此,我们结合在案的客观证据,指导李总如实说明,主动将已售金额和获利情况固定下来。这看似是“自认”,实际上是为后续的辩护划定了一个清晰的战场,避免了案情向更严重的方向发展。
案件很快就到了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阶段,这是决定当事人能否出来的第一个关键节点。在这个阶段,光靠口头沟通是不够的,必须提交一份逻辑严密、论证充分的《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
在这份意见书里,我们重点阐述了几个核心观点:
第一,李总构成自首,主观恶性较小,并且已经表示认罪认罚、愿意积极退赃退赔。
第二,根据已固定的销售金额,其行为并未达到“情节特别严重”的程度,未来的法定刑大概率在三年以下,完全符合取保候审的硬性条件。
第三,也是很重要的一点,李总的社会危害性极低。他本身经营着一家正规的工厂,这次的行为属于兼职,并非以此为主业。为了证明这一点,我们指导家属收集了他自己工厂员工写的“求情信”,以及一些家庭特殊情况的证明。这些材料看似“软”,但它们在向办案机关传递一个信息:这个人不是一个需要被隔绝于社会的危险分子,让他回归家庭和企业,能创造更大的正面价值。
在递交意见书的同时,我们也提前为李总做好了应对检察官讯问的准备,反复推演了可能被问到的问题。最终,我们的辩护意见被采纳,检察官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刑事案件的辩护,其实是一场和时间赛跑的博弈。从刑事拘留到检察院审查批捕,这短短的三十几天,是决定案件走向,争取取保候审最关键的窗口期。很多影响最终结果的工作,比如固定有利事实、提交法律意见、进行有效沟通,都必须在这个阶段完成。一旦错过,后续再想扭转局面,难度会成倍增加。
如果你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心里没底,可以先把基本情况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看看案子关键的突破口可能在哪里。
每个取保候审的背后,都不是侥幸,而是专业、细致,甚至可以说是“抠细节”的结果。从当事人的一个陈述,到法律意见书里的一个用词,再到一份看似不起眼的证明材料,都可能成为影响最终决定的砝码。法律是冰冷的,但专业的应对,能为家人带去最实际的温度。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