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句话我印象很深:“他们已经检查过这些光盘了,相信我们也看不出什么问题。”
这是一起案件进入辩护阶段后,我们面临的真实处境。当时团队调取了审讯的同步录音录像,第一次拿到19张光盘,经过多轮沟通和坚持,又补充调取了11张。但当事人告诉我们,实际的光盘数量远不止这些,可能有七八十张甚至上百张。对方只给了我们一部分,在他们看来,已经过了一遍,例行检查没有问题。
说实话,接手这类案件,很多家属心里打鼓:录像已经被筛查过了,律师再去看,不就是走个过场吗?其实,我们和他们的视角不同。他们的检查可能只是例行工作,而我必须带着放大镜,从每一帧画面里,找出对当事人有利的真相。
果不其然,我们团队在反复回看时,发现了一个让人心头一紧的细节。
画面里,当事人被带入讯问室,镜头前,他的头发是乱糟糟的,整个人的精神状态极差,萎靡到用“像换了一个人”来形容都不为过。坦白说,那一瞬间,我们这些办了很多年案子的律师,心里也咯噔了一下。
这和我们此前向办案机关陈述的情况完全吻合,也是在申请非法证据排除时写明的理由:长时间没有得到充分休息,没有更换衣物,没有基本的生活保障。虽然整段录像里找不出明显的肢体冲突,但没有动作恰恰说明了问题——这种极度疲惫的形象本身,就是最直观的证据。当事人告诉我们的情况,和我们在录像里看到的,严丝合缝。
审查录像,有时候看的不是“发生了什么”,而是“已经成为了什么状态”。
如果说形象判断靠的是观察,那接下来的发现,靠的就是一步步比对。这也是我今天特别想分享的一个方法:查阅录音录像时,一定要把画面和对应的书面笔录,进行逐字逐句的时间点核验。
我们在查看一份时长约两小时的讯问录像时,发现了异常。按照正常流程,办案人员发问,当事人回答,随后会有敲击键盘录入的声音。但在这段影像中,其中一人全程几乎没有做声,另一个人则在操作鼠标,键盘自始至终没有敲响过。画面里的两个人,更像是在聊一件和笔录完全无关的事情。
但奇怪的是,沟通结束后,一份密密麻麻、多达十多页的讯问笔录就打印出来了,当事人也很快签了字。这明显不符合常理:录像记录的时间点上,你根本没在打字记录,那这份详细的笔录内容,是怎么凭空产生的?
后来我们弄明白了这种操作模式。有时候,会先进行一场不做记录的实际交谈,等对方态度缓和、口头上说通了之后,再回过头来制作一份正式的笔录。为了让程序看起来合规,笔录上的落款时间会被倒签,正好对应上有录像监控的那个时段,人为制造出一种“有录像、有笔录、一问一答”的完美假象。这种猫腻,如果辩护律师经验不足,或者只是把光盘快进着过一遍,几乎不可能察觉。
复盘这个案子,我想说的是,很多看起来无懈可击的程序,在你带着放大镜去审视时,往往会暴露出意想不到的裂痕。这不是对方疏忽了,而是立场不同。他们的工作是完成审查,而我的工作,是去质疑所有“看起来没问题”的定论。
刑事案件里,真相很少自己说话,它总是藏在某个不起眼的角落。也许是一段模糊的录像,也许是一份时间对不上的笔录。如果家属正面临类似的困境,在专业律师介入前,不要轻易放弃任何看起来微不足道的疑点。你看到的只是几张光盘,但对我们来说,那可能就是一整天反复回看、反复比对的工作日常。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