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关注一起案件,起因其实很常见:一次普通的公司聚餐,几个人去了KTV。可其中一位,因为酒后的几个动作,最后被以强制猥亵罪提起了公诉。很多人觉得在那种环境里,有些行为无伤大雅,但法律的认定,往往比常识要严厉得多。
我们首先要厘清一点,并非所有不恰当的触摸都会被扣上刑事犯罪的帽子。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之间的界限,在于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是否违背了他人意志。如果只是一个轻微的、试探性的动作,对方明确表示反感或抗拒后立即停止,情节并不恶劣,那大概率还停留在行政违法的范畴,面临的是拘留和罚款。
但从行政违法到刑事犯罪的跨越,往往就在于一个细节:被害人是否进行了反抗,而行为人又是如何应对的。 在我看过的这类案卷里,许多人和本案中的情况类似。当他们已经明确感受到了对方的推拒、躲闪甚至是言语上的斥责后,酒精上脑,不仅没有停手,反而变本加厉,强行触摸对方的隐私部位。到了这一步,性质就完全变了。这不再是酒后失德,而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完全符合强制猥亵罪的构成要件。很多人以为只要没发生性关系就没事,这是个要命的认知误区。
还有一种辩解,我听得也很多:“我以为她做这一行,就是默许的。” 每次听到这种说法,我都知道麻烦大了。这个逻辑在法律上完全站不住脚。任何人,不论其职业是什么,都对自己的身体拥有绝对的、不可侵犯的权利。陪酒服务是一种约定的商业行为,它绝不包含对任何形式猥亵行为的默认或概括性同意。
在法律眼里,“陪酒”和“同意被猥亵”是天差地别的两件事。 只要那一瞬间,对方是不愿意的,且肢体上有明确的反抗表示,你的行为就是违背其意志的。用对方的职业来为自己的行为辩解,不但不能脱罪,反而会折射出一种漠视他人权利的主观态度,这在量刑时是非常不利的。我们办过的案件里,没有一个被告人能凭这个理由说服法官。
说实话,办了这么多案子,我最大的感触是:刑法离我们的日常生活,其实比想象中的要近得多。 特别是在酒精和特殊环境的催化下,人的判断力会急剧下降。为了避免从一场开心的聚会走向不可挽回的深渊,有些底线意识必须像条件反射一样刻在脑子里。
首先,把KTV这类场所的活动范围,牢牢限定在喝酒、唱歌、聊天。其次,但凡涉及对方身体的,哪怕是搂腰、搭肩膀这样看似不经意的动作,只要感觉到对方有一丝一毫的僵硬、闪躲或不悦,立刻、马上停下。不要自我感觉良好,不要去解读对方的沉默或职业性微笑为“同意”。法律只看客观行为,不听你内心的“我以为”。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本身有多复杂,而是在一个不经意的瞬间,因为不了解规则而犯下大错。很多当事人和家属事后告诉我,如果当时有人能提前给他们一句提醒,也许一切都不会发生。但这世上没有后悔药,能做的只有事前预防。如果你已经面临类似的指控或者困惑,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先弄清楚自己的处境,而不是凭感觉去处理。许多影响结果的关键节点,往往在当事人反应过来之前就已经过去了。如果你需要,可以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分析,当前最该注意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