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 · 刑事团队 · 专注刑事辩护十八年 0571-87702787 | 400-0571-630
允道文章

叶斌律师:家人涉嫌诈骗被拘,先还钱不等于没事,这三个构成要件才是关键

2026-05-29

笔录里的那句话,点破了很多人的误区

看到一位当事人的笔录里写着这样一句话:“我把钱全退了,还多给了利息,怎么还叫诈骗?”这句话让我沉思了很久。执业十八年,我记不清有多少家属在慌乱中说过类似的话——他们以为,只要把钱还了,人就能出来。这个误区,往往让他们错过了处理案件最关键的节点。

如果家人在杭州因涉嫌诈骗罪被拘留,你可能会立刻想到去退钱。这个想法很正常,但它解决不了根本问题。退还钱款最多只能算作退赃,它改变不了行为本身的性质。法律要追问的,从来不是“你还没还钱”,而是“你拿钱的时候,到底是怎么想的”。

认定诈骗罪,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搞清楚这个问题,我们得把诈骗罪的构成拆开来看。我通常建议家属先冷静下来,对照三个问题自己梳理一遍:

第一,当事人有没有编造事实或者隐瞒真相? 这是欺骗行为本身。如果他说的话是真实的,或者对方并非因为他的话才掏钱,那情况就不一样。

第二,他在拿到钱的那一刻,是不是已经铁了心不想还? 这是非法占有目的的问题,也是最核心、最难证明的一点。法律不看事发后的补救,只看行为时的决意。

第三,对方是不是因为相信了他的话才自愿把钱交出来? 这里面有个因果关系。如果对方明知是谎言,或者出于其他原因给钱,链条就断了。

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成立,缺一个都构不成诈骗罪。退钱这个动作,发生在事情结束之后,属于事后补救,无法倒回去抹掉行为当时的性质。当然,退赃退赔在量刑上意义重大,但它不是撤销案件的开关。一旦刑事立案,程序就会依法走下去。

问题的核心,藏在“拿钱时”的那一刻

说了这么多,你会发现,法律真正较劲的地方,是行为人脑子里的想法——也就是他到底有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这个主观上的东西,不可能直接看出来,只能通过客观行为去反推。

前两年我们团队讨论过一个挺典型的案子。一个人说自己有个项目需要周转,找朋友借钱,承诺赚钱后连本带利还。钱到手后,他一部分拿去还了旧债,一部分用作日常开销,剩下的继续投到生意里。结果生意失败,一分钱没还上,朋友以诈骗报警。

这里面他确实说了谎,对方也确实因为相信他才借了钱,前两个条件似乎都沾边。但问题的关键在第二个条件上——他拿钱的时候,到底有没有想过要还? 他借钱是为了周转和投资,虽然后来亏光了,但这属于经营风险,不是拿了钱就跑。在这种情况下,即便结果很糟糕,也更像是民事借贷纠纷,而不是刑事诈骗。

这其中的界限,有时候就在一线之间。我只关注一个问题:证据能不能证明他借钱那一刻就没打算还?如果证明不了,非法占有目的这一环就站不住脚。

如果情况不乐观,现在能做什么

一旦家人被刑事拘留,很多家属会陷入巨大的信息真空,不知道该信什么。我理解这种压力。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本身有多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 从刑事拘留到审查起诉,时间并不宽裕。很多影响结果的辩护节点,往往在当事人和家属还没意识到的时候,就已经过去了。

想要脱罪,最终还是得回到证据,看能不能在构成要件上找到突破口。如果你现在对家人是否构成诈骗罪还拿不准,不清楚那三个条件到底卡在哪一环,可以先把你知道的情况告诉我,我帮你分析判断。很多家属第一次来,只是想弄清楚事情到底有多严重。这很正常。我们先理一理,看看当前最重要的一步该怎么走。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 返回允道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