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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告诉你:非公受贿加职务侵占,两个罪名缓刑更难?恰恰相反

2026-05-29

两个罪名叠加,家属最担心什么

执业这么多年,经常有家属拿着起诉书来问:“叶律师,两个罪名,是不是肯定出不来了?”这个担忧很正常。一般人朴素的法律直觉是:一个罪名已经够麻烦了,两个罪名叠加,法院还能给机会吗?但从我们团队这些年办案的经验来看,判断缓刑可能性的关键,从来不在于罪名有几个,而在于案件本身的几个核心变量。非公受贿11万,职务侵占26万,合计37万,初犯,坦白,退赃,有谅解书——这些条件组合在一起,值得认真分析。

数罪并罚,到底是怎么算的

先理清一个概念:两个罪名合并处罚,在刑期计算上并不是简单的加法。非公受贿11万,按照旧的司法解释,参考刑期大概在6到8个月左右。职务侵占26万那个部分,起刑点比较高,单看这个数额可能对应较长的刑期。但实际合并处罚时,法院会在总和刑期以下、最高刑期之上来决定最终执行的刑期。说人话就是:不是把两个刑期加起来,而是在一个合理区间内综合平衡。加上退赃和谅解这两个重要情节,合并后的实际执行刑期往往会控制在一年左右。这个幅度,在法律上完全具备争取缓刑的空间。

那些说“缓刑可能性不大”的观点,其实说反了

有观点认为,两个罪名缓刑难度更大。这个判断忽略了本案的一个关键事实:当事人已经退赃、取得谅解,并且坦白。换个角度想,非公受贿和职务侵占都是财产类犯罪,当事人把不该拿的钱全部退了,被害单位出具了谅解书,社会矛盾实际上已经化解了。法院在考量是否适用缓刑时,最看重的是行为人有没有再犯危险、对社会有没有现实威胁。一个已经全额退赃、认罪态度好的人,恰恰证明了他没有再犯的意愿和危害性。所以应该说:正因为两个罪名叠加后刑期看起来不低,当事人更应该在量刑协商阶段把这些有利因素充分呈现出来。

认罪认罚阶段,是争取缓刑的关键窗口

刑事案件走到审查起诉阶段,家属和辩护人要做的不是被动等待,而是主动参与量刑协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对法院有相当的影响力。如果能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上明确写进“建议适用缓刑”,法院采纳的概率会高很多。退一步说,即便检察院没有直接建议缓刑,到了法院阶段,把退赃记录、谅解书、当事人一贯表现等材料梳理清楚,形成一份有说服力的辩护意见,仍然有机会争取。我们之前遇到类似的情况,在法庭上重点论证了“退赃退赔消除社会危害性”这个逻辑,最终法院采纳了缓刑的意见。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本身有多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错过了关键的决策窗口。如果你现在还没确定下一步该做什么,可以先把起诉书和退赃凭证发给我看看,我帮你判断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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