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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叶斌:企业主最容易踩的三个法律红线,比想象中更隐蔽

2026-05-28

有些风险,是你觉得自己"没事"的时候发生的

我最近接到一位企业主朋友的咨询。他说自己做生意多年,从不偷税漏税、不行贿、不卖假货,一直觉得自己很安全。直到有一天,因为一笔款项的流转方式被查,他被请进了办案区,才知道自己可能已经碰到了那根自己以为不存在的线。很多企业主不是突然出问题的,而是长期在做同一件事,直到某一天,这件事被法律重新定义。

这件事让我想聊聊,企业主最容易被忽视的三种法律风险。不是说那些明显违法的事,而是那些你以为是"行业惯例"、"大家都这么做"、"应该没事"的操作。

第一种:资金怎么用,比资金从哪来更重要

不少在企业里摸爬滚打多年的老板,习惯了自己垫付费用、公司回款收到自己卡里、临时挪点资金去周转。他们觉得,反正公司是自己的,钱怎么用不是自己的事?但法律上,这个理解存在很大偏差。刑法里有挪用资金罪,还有职务侵占罪。如果资金是公司账户里的,你用个人名义拿去周转,如果没还上,或者你打心底不想还了,那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我办过不少这类案子,当事人最开始都一脸茫然:"我没贪污啊,钱还在公司里啊?"但问题从来不是钱去哪了,而是钱怎么去的。

所以,如果你在管理公司,不妨想一想:公司的钱,和你的钱,在账目上能不能分得清清楚楚?如果不能,最好现在就理一理。这个习惯,比任何合同都管用。

第二种:下属惹的祸,老板未必躲得过

我见过太多这样的情况:老板自己本分经营,但下面的业务员为了业绩,在销售过程中搞了些小动作。比如夸大产品功效、虚报价格、或者和客户私下达成了一些违法违规的协议。很多老板觉得,那是员工个人行为,跟他没关系。但法律上有个概念叫"单位犯罪"。如果这个行为是在公司业务范围内发生的,而且老板之前有过授权、知情,或者仅仅是默许了,那老板就可能成为主犯。我曾代理过一个案子,老板自始至终不知道具体细节,但他手下的人在外面签了一份有问题的合同,最终他本人也被牵连进去,背上了不应由他独自承担的刑事责任。

所以,生意做得越大,越要注意管好人。不是说要事必躬亲,但至少得让你的人知道,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碰。

第三种:看上去"正常"的操作,可能恰恰是最危险的

这是最隐蔽的一种。合同签了、款项收了、事情也按部就班地做了,看起来一切都正常。但问题出在"怎么签"和"怎么收"上。同一个事实,在法律上可以有不同的解读。比如同样的交易,是以买卖合同的名义签订,还是以服务合同的名义签订,税负不同,法律风险也不同。比如同样的收款,是进公司对公账户,还是进了个人账户,性质可能天差地别。很多当事人被查的时候,仍然坚信自己没做错任何事。但法律不看你觉得自己有没有错,它看的是你的行为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

说了这么多,其实想表达一件事:做生意,防范意识比事后补救重要得多。如果你现在正在经营一家企业,不妨问自己一个问题——你的每一个操作,能不能经得起办案人员的追问?如果不能,尽早处理总比等问题发酵要好。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自己或公司的操作是否存在风险,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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