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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院长被控医保诈骗,检察院建议量刑十四年,辩护转折在哪

2026-05-28

一位民营医院的负责人,因为医保问题被调查。案卷材料里,指控金额是一笔相当可观的数目,检察院给出的量刑建议是十四年。家属找来的时候,手是抖的,问我:叶律师,是不是一点办法都没有了。

我没办法在不了解具体细节的情况下给你准确判断。但我想把这类案件里,决定一个人最终命运的关键逻辑,说给你听。

有罪与无罪的界限,不在职位高低

很多人有一个误区,觉得只要自己是院长、是负责人,出了事就一定是第一责任人,跑不掉。刑事责任的认定,看的不是头衔,而是行为。

我们回过头看这个案子。如果要认定院长构成医保诈骗罪的主犯,检方必须证明两件事:第一,他确实制定或参与了骗保方案的策划;第二,他明确指使医护人员按照这个方案去执行。如果我所说的“主导”,指的是这两件事都有确凿证据,那从定性上看,辩护空间确实很窄。组织者和策划者的刑事责任,实践中很难打掉。

但现实往往没这么简单。我见过很多民营医院的案子,院长只是给过一个模糊的经营指标,或者在大查房时讲过一些鼓劲的话。如果指令本身是模糊的,是医护人员在执行过程中自行扭曲了,那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这个时候,院长的行为是管理失职,还是犯罪故意,就有了一线辩护的空间。

案件真正的软肋,往往藏在口供里

说到证据,民营医院有一个特点,就是管理相对粗放。这类案件,你想找几份白纸黑字的会议纪要来证明老板拍板搞骗保,几乎不可能。方案不会写在纸上,往往就是几个人口头一商量。这就带来一个后果:定罪的根基,几乎全部扎在口供上。

口供这个东西,说强也强,说弱也弱。我常跟团队的年轻律师讲,口供是人说出来的,而人的记忆会模糊,立场会摇摆。院长说是为了提升业绩,科室主任说是领会了院长的意思,经办的医生可能又另有一套说法。不同人的口供之间,前后有矛盾、细节对不上,太常见了。

法律上有一个原则,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有罪。如果这个案子里,拿掉那些主客观都不一致的言词证据,还能剩下什么?如果能发现指控链条里的证据硬伤,那么无罪辩护,就不再是一个虚无缥缈的方向,而是一个实实在在可以争取的目标。

当退无可退时,方向比努力更重要

面对一个量刑建议十四年的案子,当事人的压力和家属的焦虑,我非常清楚。这时候最怕的,就是乱,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第一步。

我们不妨冷静地想一想:一旦罪名被坐实,这个量刑基础上想往下减,难度非常大。很多时候,不是我们非要走无罪这条路,而是局势逼着你,必须先把根基上的问题打掉。 只有把那个最大的、可能根本不成立的指控事实推翻,才有真正翻盘的机会。至于这条路到底能不能走通,怎么走,答案只有一个——阅卷。只有扎进几百上千页的案卷里,一个字一个字地抠证据,才能找到那个可能存在的突破口。

刑事案件最折磨人的地方,是它充满不确定性,但也恰恰是这种不确定性,给了人希望。很多案子的转折,都发生在所有人都觉得没有路的时候。你现在可能觉得眼前一片黑,这很正常。先把情况告诉我,我们一起来理一理,当前最重要的那一步,到底该怎么走。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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