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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叶斌:涉嫌诈骗被关押二十多天,接下来会怎样?

2026-05-28

被关押在看守所里二十多天,每天算着日子,心里最没底的就是——接下来,会不会被送去看守所(批准逮捕)?这件事,到底算不算诈骗?最坏的后果是什么?

在门口,家属最想问的那个问题

很多家属辗转找到我,开口第一句话往往是:“叶律师,人已经进去二十多天了,后面是不是肯定要批捕了?”

我理解这种煎熬。时间一天天过去,每过一天,心里的石头就沉一分。但是,逮捕与不逮捕,拘留时间长短只是一个程序外壳,真正的内核不取决于关了多久,而在于案子本身。我们要看的是——这件事的本质,到底是不是犯罪。

收钱不发货,为什么不一定构成诈骗?

我们先回到案子本身。收到下家的一大笔钱,用来买货,最终却没发货也没退款,这看起来确实很像诈骗。但我必须告诉你,在法律上,“看上去很像”和“最终定罪”之间,隔着一条很宽的河。

河的名字,叫“非法占有故意”。这是诈骗罪的决定性门槛。通俗点说,就是拿钱的那一刻,到底打没打算还?

我举个例子。如果没发货是因为上家违约,货烂在了路上,或者因为某些不可抗力被海关扣押了,这时候,这个人不是“不想发”,而是“发不了”。这属于商业风险或民事纠纷,不是犯罪。但是,如果钱到账之后,转头就被拿去赌光了,或者挥霍一空,并且没有任何补救措施,那性质就完全变了,非法占有的意图很可能就成立了。

决定结果的,不是你拿了多少钱

很多人以为,案子金额大,就一定完蛋了。不是这样的。我处理过不少涉案金额巨大的案子,最终能不能定罪,或者说罪名能不能成立,焦点从来不在金额大小。

真正能帮我们穿过这条河,看清事情本质的,是这几样东西:钱的流向、人在做什么,以及出了事之后的反应。

第一,资金拿去干什么了。是用来周转生意,还是用来还自己的赌债?这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性质。第二,有没有偿还的能力和意愿。如果手上有别的资产,也在和对方商量分阶段退款,那说明并没有要把这笔钱占为己有。第三,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在事发前,有没有积极沟通、周转补救的动作。这些客观行为,都比嘴上说“我没想骗”要有力量得多。

案子到了批捕阶段,检察官看的正是这些。如果现有证据根本证明不了那个“非法占有的故意”,或者事情本身明显是经济纠纷,那么,即便人已经关了二十多天,也完全有不被批捕的可能。

沉默不语的局面下,能做什么?

人关在里面,信息是不对等的。当事人很多时候不知道该说什么,或者说了也说不清楚。这种时候,外面的人最怕的不是时间漫长,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错过了梳理线索、固定证据的关键节点。

一个案子能不能往“商业纠纷”的方向去靠,靠的不只是庭审时的几句话,而是早期能不能拼凑出那张证明“我没想骗”的拼图。比如,和上家的聊天记录、催促发货的邮件、事发前试图退款的转账凭证。这些碎片,需要有人去一块块捡起来,拼成一个完整的、经得起推敲的事实。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看起来有多严重,而是从一开始就把力气用错了地方。从刑拘到批捕,时间窗口并不宽裕。很多影响结果的节点,往往在当事人和家属真正意识到它的存在之前,就已经过去了。

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这个案子到底哪里危险,哪里有机会,可以先把大概情况告诉我,我帮你一起理一理,看看当前最重要的一步该往哪里走。

案子走到这一步,说不担心是假的。但在我的经验里,很多看似被动的局面,只要能早一点回到案件本身,回到证据和事实,往往总能找到可以争取的空间。不要自己吓自己,也不要什么都不做,只是干等着一个结果。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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