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属真正开始着急,不是在留置刚开始的时候,而是接到通知要求退赃的时候。因为这往往说明,案件快要从监委移送到检察院了。对职务犯罪案件来说,这不是一个普通节点,而是程序上非常关键的一步。走到这里,家属如果还只是等消息,往往就容易错过后面最重要的窗口。
先把程序捋清楚。职务犯罪案件进入监委调查后,通常会经历几个月的留置。简单的案子,事实清楚、金额不大的,往往推进会快一些。相反,如果牵涉人数多、任职经历复杂、时间跨度长,留置时间通常也会更长。
很多家属以为,留置阶段最难熬,等移送了就差不多了。其实不一定。移送到检察院以后,案件才正式进入可以系统辩护、精确发力的阶段。因为这时候,证据材料会逐步进入审查起诉程序,律师可以会见、可以阅卷,很多问题才有条件真正看清楚。
从实务上看,当事人被送往看守所后,检察院还要在较短时间内决定后续强制措施。再往后,审查起诉本身的时间也并不宽裕。表面上看是一个月左右,但碰到程序衔接、节假日,实际留给辩护人和家属准备的时间,往往比想象中短。所以,家属最先要做的,不是反复猜结果,而是尽快确认案件是否已经移送、何时移送。
我办这类案件时,经常会遇到一个误区:只要退了,事情就会轻很多,甚至以为可以只作内部处理。说实话,这种想法在留置阶段很常见,但到了检察院阶段,就不能再这么看了。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退赃很重要,但退多少、什么时候退、是否和认罪认罚同步推进,不能凭直觉决定。先要看指控金额是不是都站得住。再看有没有可以扣减、剔除或者降档处理的空间。除此之外,还要看当事人有没有自首、坦白、立功等情节,认罪认罚后的量刑建议是否合理。
这里面最怕的,不是家属不配合,而是家属太着急,先把关键动作做了,后面才发现节奏错了。我印象比较深的一起受贿类案件,在检察院阶段,量刑建议并不低。如果当时直接按对方给出的节奏处理,结果未必更好。后来我们综合案情和同类裁判思路,调整了退赃和认罪的时点,最后判出来的结果反而更轻一些。
这不是说一律不要退,也不是说认罪认罚不要签。恰恰相反,每一步都要算清楚再做。职务犯罪案件和普通刑事案件很不一样,尤其在退赃时机、程序节点、辩护空间上,差别很明显。
到了这个阶段,家属的作用非常现实。不是只在外面等,也不是只负责准备退赃款。家属能不能把材料、资产、沟通这几件事做好,往往直接影响辩护效率。
通常要重点做三件事:
尽快让律师会见、阅卷,先把指控事实和证据框架摸清楚;
整理家庭和相关资产情况,尤其是异常资金往来、大额存取、名下财产来源等材料;
根据律师的要求,及时补充证明材料,别让有利情节停留在口头上。
有些家属会忽略一个隐藏风险:监委阶段签过什么材料、说过什么话,到了检察院阶段往往都要重新审视。如果前面某些表述不够准确,后面就要尽快核实、固定解释路径。这个工作,不能拖。
说到底,家属最担心的,往往不是一个抽象的罪名,而是家人接下来几年怎么过,家庭还能不能稳住。这个担心很现实。也正因为现实,才更需要把每一步走稳。
从案件移送到审查起诉,时间并不宽裕。很多影响结果的节点,往往在家属还没完全反应过来时就过去了。如果现在面对的正是监委案件移送检察院这个阶段,可以先把留置时间、是否已送看守所、是否通知退赃、已签过哪些材料这些信息整理出来。很多家属第一次来,只是想先把顺序理清楚,这很正常。先把问题看明白,比急着做决定更重要。
我一直觉得,职务犯罪案件到了检察院阶段,拼的不是谁声音大,而是谁对程序、证据和节奏判断得更准。该退的退,该争的争,该谨慎的时候别着急。虽然我没办法在不了解具体案情的情况下给出准确判断,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个阶段不是没有空间,而是空间很依赖专业处理。方向对了,后面的路就会好走很多。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