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看这类案件的材料时,一句技师的口供让我印象很深。她说:“我们培训的时候不让明说,但大家都知道怎么做。”这句话,点出了很多经营者对法律的一个根本性误解。很多人觉得,只要不明说,只要不留下白纸黑字的证据,风险就和我无关。但这恰恰是最大的误区。
近年代理的几起案件里,会所老板反复问我同样的问题:叶律师,我只是让他们暗示,没让他们直接卖淫,这也算组织吗?从法律角度看,问题的核心从来不是你“说了什么”,而是你“做了什么”,以及你的行为客观上导致了什么结果。
我们回过头来看这种经营模式。营销在线上含蓄地拉客,接待在前台模糊地介绍,技师在房间里熟练地引导。这整套流程设计得很精巧,看起来每个人都没有把话挑明。但法律认定犯罪,不看话术有多高明,看的是整个体系在为什么服务。
组织卖淫罪的认定,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如果老板制定了提成规则,安排人员分工,对接收款渠道,甚至对服务流程进行标准化管理——这些客观行为,远比一句“我可没让她们违法”更有说服力。司法机关会综合全案证据来判断,包括营销人员的聊天记录、技师的口供、资金流水、以及场所内的实际经营情况。只要证据链能证明你就是那个组织者,事前再多的“暗示”也推不掉责任。
做了这么些年刑事律师,我见过太多人出事之后的真实反应。营销人员和技师面临审讯时,绝大多数会选择如实交代。这不难理解,她们也是听安排做事,主动说清楚,反倒更容易争取从宽处理。而她们交代的每一句话,最终都会指向同一个方向——那个定规矩、分利润的人。
所以很多老板事后觉得委屈,说都是她们自己私下乱来。但如果会所的收入结构、排班规则、甚至对技师的管理方式,本身就围绕着提供性服务来运转,那这个辩解就很苍白。组织卖淫罪属于重罪,起刑点就是五年,情节严重的可达十年以上。一旦被认定为主犯,面临的后果是很多经营者没有真正想过的。
一个案子走到后期,家属来问我最多的问题就是:还有没有机会?说实话,如果案发前的布局已经把自己牢牢绑定在那个位置上,后期能争取的空间就比较有限了。
很多经营者在事前会高估自己对局面的掌控,又在事后低估事态的严重性。这是人之常情。但如果正面临调查,或者担心自己经营的场所可能存在风险,有一件事比焦虑更重要——在没有专业意见介入之前,不要轻易做任何决定或陈述。从过往的经验来看,一些经营者因为慌乱中说了不该说的话,反而让本可以厘清的边界变得模糊,这是最可惜的。
刑事案件的推进是有节奏的,你每错过一个节点,选择余地就少一分。如果现在还不确定自己的经营模式风险有多大,可以把情况梳理清楚,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