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去了一趟看守所,做一次特殊的视频会见。案子比较特殊——是一起故意杀人案的一审已经判了,当事人自己写了上诉状。按说案子进入二审,情况已经很明朗,但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出了个不大不小的程序问题。
案件一审的时候,团队里的另外两位同事出庭,我也见过当事人。所以一审结束之后,我和另一位同事商量了一下,觉得当事人家里经济确实困难,一审已经花了不少,二审如果完全自费,恐怕很难负担。我们决定免费代理二审。听起来挺顺的,对吧?结果省高院那边直接给当事人指派了一名法律援助律师。我们打电话过去沟通,得到的答复是:法援律师已经开始阅卷,部分工作也做了,法院不方便更换,建议我们撤换一个律师。
这听起来是不是有点绕?但问题本身很明确:当事人自己签字上诉了,但他到底要不要我们?他要不要法援律师?他自己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
这些问题如果不清不楚,二审的辩护根基就是松的。
我在会见时,首先确认了一件事:他记得自己写的上诉状吗?他是否还坚持上诉?他有点犹豫,因为他听说,一旦检察院抗诉,二审法院是可以加刑的。这是他最大的顾虑——他怕上诉反而把自己送进去。
但我告诉他:检察院没有提出抗诉。一审判决后,检察院已经明确表示不上抗。所以在你这起案子里,适用的是最纯粹的“上诉不加刑”原则。你上诉,二审法院最多只能维持原判,不能判得更重。这一点,我反复跟他说了两遍。他当时明显松了一口气。
这个案例其实揭示了一个很普遍的心理:很多当事人和家属,对程序规则并不了解。他们只知道“上诉了可能会更糟”,但不知道这个“更糟”是有前提条件的——只有检察院抗诉,才可能突破不加刑的限制。在检察院不抗诉的情况下,上诉是你唯一可以安全自救、争取改判的机会。
恐惧不是来自法律,而是来自对规则的无知。我们要做的,就是把规则掰开揉碎了,告诉你:它对你有利在哪里。
回到那个程序问题:法院给我们指派的法援律师,法院说不能撤换。那怎么办?我的选择很简单:去做会见,直接问当事人的意见。
这是最笨、也最有效的办法。因为无论法援律师还是委托律师,最终都要回到一个原点:当事人自己,到底信任谁?
如果当事人明确想要我们,我们可以依法申请更换法援律师。如果能和法援律师协商一致、协作辩护,也不是不可以。关键是,不能因为法院的一句话,就不管当事人心里到底怎么想。
所以我去看守所了。我跟他说清楚程序,问他记不记得上诉状的内容,告诉他检察院没有抗诉,问他到底要不要我们继续代理。这些话,不是电话里能说清的,更不是家属能转达的。只有当面聊,你才能从他眼神里读出真正的答案。
很多家属在类似情况下,会急着问“能不能换律师”、“法援律师是不是不好”。但真正重要的不是律师是谁,而是当事人自己是否了解情况、是否愿意配合。一个不信任律师的当事人,再好的辩护也施展不开。所以,先解决问题,再解决名单。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关键一步。如果你或你的家人正在经历二审阶段,不确定法律援助和委托辩护之间该怎么选,或者对上诉后的结果拿不准,欢迎先来聊聊。把情况说清楚,我帮你理一理,当前最重要的动作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故意杀人、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