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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被诬告十年的案子,是如何被律师翻盘的?

2025-11-07

你有没有想过,一个人被说成骗子,连朋友都站出来作证,最后却能被判无罪?这不是童话,而是真实发生在我们团队手上的案件。

今天的故事主角叫张三,他原本只是个普通工厂老板,因为一次商业合作,莫名其妙成了诈骗犯。李四报案、王五赵六作证,三个人一唱一和,把他送进了监狱,判了十年以上。但最终,真相浮出水面——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诬告。

“证人”不在现场,怎么证明他们撒谎?

张三与李四相识于朋友介绍,两人谈项目、做合作,一切看似顺利。后来因市场问题合作破裂,李四突然反咬一口,称张三骗钱。更关键的是,朋友王五和赵六也作证,三人说法一致,几乎铁证如山。

但张三始终坚称自己是合作方,不是诈骗犯。他告诉我们:“当时只有我俩在场。”那两位“证人”到底在哪儿?

我们申请调取王五和赵六的住宿记录和高铁行程。结果发现,在案发时间,他们的身份证登记在外地酒店,且距离事发地千里之外,根本不可能出现在现场。更讽刺的是,他们还试图解释说是“离婚时伪造了记录”,但法院明确指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酒店入住必须实名登记,身份证不能借给他人使用。他们的辩解苍白无力。

于是,从一开始的“1比3”,变成了“1比1”,甚至这个“1比1”都无法成立。

刑事辩护,不能只看卷宗里的证据

很多人以为,只要证据确凿,就一定定罪。但实际上,刑事案件最怕的就是“表面证据”。办案人员收集的材料往往是为了定罪服务,而不是为了洗清嫌疑。因此,我们必须跳出卷宗,寻找“卷外证据”。

在这个案件中,我们没有依赖张三的口供,而是通过外部聊天记录、合作项目的细节、第三方证人等,逐步还原了双方的合作关系。这些证据不仅推翻了李四的说法,也动摇了法官的内心确信。

更重要的是,我们要让法官相信,张三从未承认过诈骗。他的辩解始终围绕着“合作关系”,而并非非法占有。这种清晰的逻辑线,最终帮助我们赢得了无罪判决。

面对大额诈骗指控,退赔不是首选

很多家属一听说要判十年以上,第一反应就是“赶紧退钱”。但我们提醒大家:在没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情况下,即便赔偿十倍,也可能无法减轻刑期。尤其在证据存在争议时,盲目退赔反而可能被当作认罪态度好,加重处罚。

真正该做的,是冷静分析证据链,判断是否有无罪空间。诈骗罪的关键在于“非法占有目的”,而民事欺诈并不等于刑事诈骗。如果能在一开始就启动无罪辩护,找到关键证据,也许就能像张三一样,彻底扭转局面。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看到了人性的复杂,也看到了法律的力量。有时候,真相藏在一张高铁票、一份住宿记录里。只要我们不放弃,就有机会为当事人争取公正。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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