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型诈骗有一个很有意思的地方。庭审时,法官最不关心的,往往是家属和当事人最纠结的那件事——他到底有没有撒谎? 法官真正盯着不放的只有一个核心:借钱那一刻,这个人到底有没有还钱的打算和能力。你不理解这个逻辑,无罪辩护基本就是空谈。很多当事人被办案人员一套简单粗暴的逻辑带着走,自己都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在诈骗。但办案的逻辑没错吗?未必。
诈骗罪的入罪逻辑通常是这样的:你编了一个借钱的理由,对方信了,把钱给了你,最后你没还上,他损失了。办案人员会怎么推导?你借钱的时候本来就没钱,还撒谎,这不就是骗吗?既然你从一开始就没钱,那肯定也没打算还。你主观上非法占有,板上钉钉。你看,他们用一个还不上钱的结果,反推出了你不想还钱的动机,一个看似完美的闭环就这么形成了。但付律师这些年办下来,很清楚这个逻辑是错的,是可以被打破的。 问题的关键,必须回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这个构成要件上来。我们要做的,是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维度,把你的主观故意拆开来看清楚。
很多当事人觉得自己名下没多少现金,就默认“没有还款能力”,这其实是被误导了。辩护律师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全面审查你借钱那个时间点的真实财务状况。名下的车辆、房产、应收账款,甚至只是预期的经营收益,都能算作你的还款能力。哪怕是已经抵押出去的资产,只要本身有客观的市场价值,就证明你不是空手套白狼。我记得有一起案子,当事人名下不动产确实被抵押了,但评估下来净值依然足以覆盖借款。这个事实一摆出来,办案机关说他“一开始就没打算还”的指控,根基立刻就松动了。
说实话,银行流水是最不会说谎的东西。这笔钱到账之后去了哪里?是用于公司进货、支付货款、偿还经营债、发员工工资、交房租税费,还是拿去赌博、挥霍、搞违法的事?资金流就是案件的经济生命线。只要能把每一笔关键支出都清晰地对应到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上,就能有力地驳斥非法占有的指控。证明资金去向,就是在证明你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并没有断裂。 这是辩护中逻辑最清晰、也最有力的一环。
事情到了这一步,还不上钱已经是事实,债权人肯定会上门。这时候,法律对两种人的评价是天差地别的。一种人,主动找债权人协商,提出通过抵押房产、变卖车辆、分期付款等方式达成一个还款协议,他是有诚意在尽力解决的。另一种人,电话不接,人玩消失,最后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只要你拿出了还款的意愿和具体的行动,办案机关就很难认定你主观上是那种“有能力但就是不还”的非法占有。暂时性的经营困难导致无力偿还,与诈骗有本质区别。
说了这么多,回到最开始的问题。有些当事人直到最后还在拼命跟办案人员解释:“我真的没有撒谎,我没有诈骗的意图。” 如果你也陷入这种自证,就等于一脚踩进了那个逻辑陷阱里。因为对方要定的不是你的谎言,而是你的动机。辩护的方向如果错了,在错误的地方用力,那无异于在对方设置好的战场上作战。 只有把焦点拉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构成要件上,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维度主动构建你的证据体系,才能真正打破那个看似天衣无缝的闭环。
很多家属在家人涉嫌借贷型诈骗被拘留后,第一反应是慌张,不知道该从哪里下手。如果你现在也面临类似的情况,不确定案件的核心问题出在哪,可以先和律师聊一聊,把事情的来龙去脉理清楚。很多时候,看清楚问题的症结所在,比盲目行动要重要得多。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