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份笔录,上面写着“我认罪”。但当事人后来告诉我,他当时说的是“我不认罪”。
这种事,我执业十八年,见过不止一次。
很多当事人第一次进审讯室,脑子里想的是“我配合调查,说清楚就能走”。这个想法本身没错,但问题出在——什么才叫“说清楚”。
我遇到过一类当事人,性格老实,觉得公安问什么自己就答什么,态度好一点总没错。问到一个他没做过的事,他也会下意识地解释,而不是直接否认。解释着解释着,笔录里就变成了“承认”。
审讯的环境和日常聊天完全不同。你可能已经连续几个小时没睡好,对方反复问同一个问题,语气越来越严厉,告诉你“别人都说了,就你不说”。这时候你脑子里可能只有一个念头:赶紧结束。
但刑事案件里,口供一旦突破,后续翻盘的难度会成倍增加。我见过不少案子,客观证据并不充分,但就是因为当事人在审讯阶段松了口,后面律师介入时,要花数倍精力去弥补这个缺口。
这不是说让你对抗审讯。而是说,在你不确定一件事是不是事实的时候,沉默比瞎说安全。
刚才说到笔录的事,这不是个例。
审讯结束后,办案人员会打印出笔录让你签字。很多当事人到了这一步已经精疲力尽,想着“反正我刚才都说过了”,草草翻两页就签字按手印。还有些人,根本不敢细看,怕显得自己“不配合”。
我去年办的一个案子,当事人在审讯时明确说了“我不知道这件事”。但笔录里记的是“我可能知道”。就这几个字的差别,到了审查起诉阶段,被拿来作为定罪的依据之一。
你没做过的事,笔录里出现了。你说了三句话,笔录里只记了一句,而且是最不利的那一句。你觉得不对劲,但你已经签字了。
核对笔录,是你为数不多能自己掌控的事。每一页都要看,每一行都要读。如果发现和你说的不一致,你有权要求修改。如果对方不同意修改,你有权要求在笔录中注明你的异议。这本身就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说了这么多,归根结底,审讯这件事考验的不仅是你的心理素质,更是你对规则的了解程度。
大部分人一辈子都不会进审讯室,所以不了解那里的规则,没人教过你在那个场景下应该怎么保护自己。这不是你的错。
但既然已经面对这件事,有两件事我希望你能记住:没做过的事,不要认;签下去的字,要先看懂。听起来简单,做起来难。尤其是在压力之下。
很多家属第一次遇到这种事,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这很正常。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本身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家人的情况该怎么判断,可以先告诉我大概情形,我帮你理一理,当前最应该关注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