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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告诉你:帮人贴了几个GPS,怎么就涉嫌犯罪了?

2026-05-25

“我真的不知道这是犯罪”——这句话能不能救命?

有位当事人,几个月前因为手头紧,找了份兼职。工作内容很简单:去某个停车场,找到指定的车,在雨刮条下或者车后大梁上贴一个GPS。每贴一辆,报酬几千块。他反复问过“老板”:“这合法吗?”对方信誓旦旦地说是银行的抵押车,车主不还贷了,银行要把车拖走。他觉得有道理,就干了。几天后,警察找上门,他因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刑事拘留了。

后来案件到了检察院阶段,他问我的第一句话,也是很多当事人会问的第一句话:“叶律师,我真的不知道这是犯罪,我反复确认过,对方说合法的,这到底算不算构成犯罪?”

这个问题,比表面看起来要复杂得多。“不知情”在刑事辩护中,是一个非常有价值但又极其脆弱的辩点。它有价值,是因为很多犯罪确实需要行为人主观上“明知”或者“应知”。它脆弱,是因为办案机关不会只听一家之言,而是要看全案证据

你以为的“不知情”,在证据面前可能站不住脚

很多当事人觉得自己问过对方“合法吗”,对方说“合法”,自己就是被骗了,就不构成犯罪。但从司法实践来看,这个逻辑成立的前提,是“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

我们来看这个案子里的几个关键事实:第一,对方是通过微信群联系他的,他连对方真实身份都不知道;第二,任务是去停车场偷偷摸摸贴GPS,而不是走正规途径拖车;第三,贴完车之后,对方会很快结款,然后这辆车很可能就被开走了。一个正常理性的人,看到这些迹象,会完全没有疑问吗?

这就是为什么办案机关会认为,即使对方跟你说“这是银行的”,你作为一个有正常认知能力的成年人,也应当对这件事情的性质产生合理怀疑。法律上判断“应知”,不是看你嘴上怎么说,而是看你所处的场景、你的行为、你获取的信息是否足以让你产生怀疑。

案件到检察院了,现在最关键的三件事

好消息是,这类案件到了检察院阶段,依然有争取的空间,绝不是已经“板上钉钉”。检察院是审查起诉阶段,会全面评估证据是否充分,指控是否合理。对于这个案子,辩护的核心可以围绕几个方面展开。

首先,要看聊天记录。如果聊天记录里确实明确显示,当事人向对方反复确认过行为的合法性,并且对方明确表示这是“银行合法行为”,这就为主观上的“不明知”提供了非常有力的佐证。其次,要看同案犯的供述。如果其他同案犯也在笔录中提到,他们确实被告知这是银行的行为,那这就能形成一个证据链,支撑当事人是被蒙蔽的。最后,要看轨迹信息的数量和认定方式。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轨迹信息”的认定有数量门槛(通常是50条)。办案机关把每十分钟一个点都算作一条,这个计算方式本身是有争议的。点连成线才是轨迹,单个点能否认定为独立的“轨迹信息”,有很大的辩护空间。

说到这,我想起一个案子。一位当事人也是替人贴GPS,但他留了个心眼,把所有和“老板”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都截图保存了,里面清晰地显示他问过“这不违法吧?”对方回复“绝对合法”。最后律师通过阅卷,结合这些证据,成功说服检察院认为他主观上不明知,做出了不起诉决定。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正面临类似的情况,又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把具体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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