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属第一次接到电话,听说家人因为“非法采矿”被带走了,第一反应是慌乱。但根据我的办案经验,这种案子有个特点:当事人通常不会在到案当天就被立即送进看守所。这不是什么“漏洞”,而是办案流程的客观需要。
说白了,现场勘查需要时间。比如挖砂类的非法采矿,办案单位得先确定被挖的坑有多大、采了多少砂、河床破坏到什么程度。有时候合法开采的砂子和非法开采的混在一起,不现场看根本分不清。有的砂子已经卖掉了,有的还堆在现场,没有销售凭证,那就得委托第三方做评估报告。这些证据直接决定罪名的成立和量刑的轻重,不能马虎。
更关键的是,这类案件涉案人员往往不少——老板、驾驶员、记账的、收砂的……办案单位需要时间梳理每个人的角色和责任大小。这里有一条特别重要,也是驾驶员和普通工人必须知道的:如果受雇佣者只是提供一般劳务,没有参与利润分成,也没有领取明显高于正常水平的工资,那么通常不按犯罪处理。这个规定直接决定了,你的家人是不是真的会被判刑。
了解了背后的逻辑,家属才能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我把这个阶段分成三个时间节点,每个节点都有明确的行动目标。
第一个节点:到案后半个月内。最晚不要超过半个月,一定要安排律师和当事人见面。为什么要这么紧?因为见面不是为了单纯“安慰”,而是要迅速明确当事人在案件中的角色定位——他是老板、驾驶员,还是辅助角色?同时,律师要拿到他在公安机关第一次讯问的笔录情况,看看有没有对他有利的细节被遗漏,或者有没有他还没意识到的、对自己不利的供述。这一步做扎实了,后面才有方向。
第二个节点:半个月到一个月之间。根据见面沟通的情况,律师要撰写并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但说实话,在这个阶段,对公安局直接批取保不要抱太高期望。在很多地方的实践中,如果到案当天没有办成取保,后面公安局阶段能批下来的概率并不高。不过该交的文书必须交,该做的沟通必须做。同时,至少要安排第二次会见,确认近期公安机关有没有再次提审,有没有形成新笔录,之前沟通的内容有没有被记录下来。这是对前面工作的检验,也是为下一步预判。
第三个节点:如果公安局没批取保,就要进入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这时候,律师要把前两个阶段的工作成果整合起来,向检察院提交不予逮捕的申请书,并且直接和检察官沟通取保的可能性。在这个阶段如果能够取保,通常基于两个原因:一是当事人社会危害性低,放出来不影响侦查;二是当事人符合特定的案件情节,比如作用比较边缘、已经退赃退赔等。
在非法采矿案里,通常会涉及到退缴违法所得。但这里有个很多家属容易踩的坑——如果当事人自己都不认可这笔“违法所得”,或者对数额有争议,家属未经沟通就直接把钱退了,有时候反而会把案件推向不利的方向。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退赃退赔在法律上通常被视为“认罪态度好”的表现,但在当事人不认可的情况下,家属单方面退钱,可能会让当事人陷入被动——他本来准备在关键情节上做无罪或罪轻辩护,结果家属一退钱,等于替当事人认了这笔账。所以,退钱的事必须通过律师和当事人反复确认,绝不能家属单方面行动。
说了这么多,归根结底一句话:非法采矿罪确实比一般罪名复杂,但它的处理流程是有章可循的。家属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