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触到一个案子,让我思考了很久。当事人张先生在取保候审快一年的时候,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量刑建议三年。手续都办完了,案件马上要移送到法院,他才想起来找律师。我问他,签的时候有没有律师在场?他说有值班律师。但说实话,值班律师很难在那个短暂的会见窗口里,把量刑协商的每一个细节都帮他分析透。
张先生的情况并不是个例。诈骗几万元的案子,法定刑期是三到十年,给他三年的量刑建议,确实已经压到了法定刑的底线。如果他在取保这一年里,任何一个时间点咨询过律师,或许都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不是说签认罪认罚本身错了,而是他签完之后,才发现自己根本不理解签的是什么。
很多取保候审的当事人和家属,心里都有一个默认的剧本:人已经出来了,保证金也退了,事情大概就这么过去了。但取保候审只是强制措施的变更,不是案件的终结。案子依然在往前走,检察院依然在审查,法院依然会排期开庭。在这个阶段,每一个程序节点的选择,都会直接影响到最终的判决结果。
我见过一些当事人,在取保期间什么都没做,就等着案子自己“消化掉”。等到检察院通知去签认罪认罚,心里想着“签了应该就没事了”,签完之后才发现刑期比自己想的要重,缓刑也没有写进去。这个时候再来问律师,律师能做的,确实比签之前少了很多。
这里有一个很多人都会忽略的细节。认罪认罚具结书上写的是什么刑期,法院在判决时大概率就会采纳什么刑期。没写缓刑,就不能期待法院主动给缓刑;写了实刑的量刑建议,就很难再翻盘。
以张先生的案子为例。他涉案金额几万元,没有自首情节,但可以认定坦白,也有退赔和受害人谅解。即使不签认罪认罚,量刑也大概率在三年上下。问题在于,他签了认罪认罚之后,等于自己认可了这个三年实刑的量刑建议。在案情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的情况下,到了法院阶段再想争取缓刑或者更轻的刑期,空间就非常小了。
还有些办案人员为了让案件尽快推进,可能会给当事人画一个比较模糊的饼——态度好一点,也许判个一年两年,到了法院还能争取缓刑。这话听起来轻飘飘的,但当事人一旦信了,配合着把认罪认罚签了,到了法院才发现承诺没有兑现,那时候除了后悔,已经没有太多回旋的余地。
张先生的困境,根源在于取保候审期间完全被动地等待。取保候审这一年,其实是一段非常宝贵的时间窗口。即使不聘请律师,当事人也有很多事情可以主动去做。
比如,积极与受害人沟通,争取拿到一份真诚的谅解书,而不是走个过场。比如,梳理案件中可以认定的从轻情节——退赔的时间节点、是否有自首或坦白的空间、在共同犯罪中处于什么地位——这些细节往往不会自动呈现,需要有人主动去呈现给检察官。再比如,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如果案情确实存在争议,完全可以通过律师提交法律意见,争取不起诉或者更轻的量刑建议,而不是等到认罪认罚具结书摆在面前了,才被迫做选择题。
说到底,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时候,把能走的路都走完了。
我没办法在不了解具体案情的情况下,给张先生一个确定的判断。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如果他早几个月来找我,我们能做的,一定比现在多。
很多家属第一次来律所,并不是立刻要委托,只是想弄清楚: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接下来还可能发生什么。这很正常,也很有必要。先把事情理清楚,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