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注意到一个现象。一些曾在北方某大城市工作的朋友,陆陆续续收到了一条短信,内容是要求他们退回之前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这是不是诈骗短信?我可以很明确地告诉你,这大概率是真的。而且,这件事背后牵扯的,可能远不止退钱这么简单。
我接触到的情况,大多是这样:当事人本身并不符合失业金的领取条件,但通过一些所谓“神通广大”的中介,在支付了一笔数目不小的“服务费”后,成功挂靠在某家公司名下,顺利地领到了好几个月的失业金。当时可能觉得是占了个便宜,但现在,这颗“雷”爆了。当中介和那家违规操作的公司被查处时,所有通过他们办理业务的“客户”名单,也就一并暴露了。
“叶律师,我自己又没去偷去抢,钱是社保部门审核后发给我的,怎么会涉嫌犯罪呢?”这是很多当事人最大的困惑。这里有一个关键的法律概念需要厘清。诈骗罪的核心,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在这个事件里,你领取失业金的前提,是你处于“失业”状态。但实际上,你是通过中介挂靠在一家公司,伪造了劳动关系和失业状态。这个“伪造”,就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
社保基金是国家的钱,是用于保障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的。通过欺骗手段去获取,就是骗取公共财物。很多人以为这只是违规,补上钱就行了。但从刑事法律的角度看,当这个行为的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就可能构成诈骗罪。一旦立案,你面对的就不仅仅是行政处罚,而是刑事责任了。那个帮你操作的中介,以及那家为你提供挂靠的公司,同样也可能因为在其中起到关键作用而涉嫌共同犯罪。
那么,收到短信后,正确的做法是什么?是置之不理,还是立刻把钱退回去就万事大吉了?我的建议是:立即、主动地去处理,但要讲究方式方法。
首先,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拖延和无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可能让办案机关认为你没有悔改之意,从而导致更严重的后果。其次,主动联系短信上指定的社保部门,核实情况并表明愿意退还全部违规领取的款项。保留好所有退款的凭证,这在未来可能会成为非常重要的证据。
主动退赔,在法律上被视为一种悔罪表现。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对于诈骗类的案件,如果当事人能够在案发后积极退赃退赔,并且获得谅解(在这里,谅解方通常是受损失的国家社保基金管理部门),那么在后续的司法程序中,有很大可能被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从而争取到从宽处理,比如不起诉或者缓刑。这就像是开车不小心碰了别人的车,第一时间下车道歉、商量赔偿,和直接开车跑掉,是完全不同的性质。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很多人在这个关头,第一反应是慌乱,甚至会想办法去“掩盖”事实,但这往往是错上加错。如果你现在收到了类似的通知,但不确定具体该如何应对,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当前最重要的事情是什么,以及如何做才是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