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种跨省“闪婚”的婚介模式,开始进入我们的视野。男女双方在几天之内看对眼就领证,背后是高达十几万甚至更高的中介费。听起来像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生意,但最近,有不止一位家属来找我,说家里人因为做这个被公安机关带走了,涉嫌的罪名是诈骗罪。
家属通常都想不通:我们是正经的婚介,男方和女方都是自愿的,证也是真的,钱也是明码标价的,怎么就成诈骗了?今天,我想结合这类案件,聊聊这盆水到底有多深。
这类案件里,一个最扎眼的现象,就是极高的离婚率。有的甚至夸张到,介绍十对,不到一年就离了九对。很多家属会拿这个当理由,说:“叶律师,离婚是感情问题,感情破裂了,我们也没办法啊。”
这个逻辑看似没问题,但却可能没抓住要害。在刑事辩护的视角里,高离婚率只是一个结果,一个现象,它本身不是犯罪。真正的关键,是当初为什么要结婚。
法律上判断诈骗罪,最核心的一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翻译成大白话就是,从一开始,心就是歪的,目的就不是为了办事,而是为了骗钱。回到婚介这个事上,如果女方从头到尾就没打算和男方好好过日子,结婚只是为了走个过场,演一场戏,好让中介机构顺利赚到那笔不菲的服务费,那么,这场婚姻就不是民事上的感情问题了,它很可能被认定为整个骗局中的一个关键环节。男方支付中介费,是想收获一段真实的婚姻,但最后只得到一个“临时演员”和一张很快就失效的结婚证。这,就是诈骗罪的内核逻辑。
很多这类案子里,女方会在离婚后退还彩礼。这恰恰是一个容易迷惑人的点。它会让男方觉得女方“人不错”,但这可能也使得所有人的目光,都从彩礼转移到了那笔无法退还的高额中介费上。
“叶律师,他真的不知道啊!他就是个介绍人,只负责把男方介绍过去,女方那边具体怎么操作,他完全不清楚!”这是我听到最多的一句辩解。
“不知者无罪”,这个道理朴素而正确。在法律上,这叫“主观上没有犯罪的共同故意”。如果作为男方的介绍人,确实不知道女方和女方的中介抱着“演戏”的目的来结婚,那他可能只是一个被卷入风波的、倒霉的生意人,而不一定是诈骗罪的共犯。
但问题是,“我不知道”这四个字,光靠嘴说,是苍白无力的。在司法机关看来,逻辑可能非常直接:这么反常的高离婚率,这么不菲的中介费,你作为整个链条上的核心一环,常年从事这个行业,真的会一无所知吗?要推翻这个在他们看来“合情合理”的怀疑,需要非常扎实的证据支撑。
作为辩护律师,我们工作的重点,就是去寻找那些能够证明当事人“不知道”或者“不应该知道”的证据。比如,他有没有在过往的离婚纠纷中,真正地去调解、去撮合?有没有留下他试图挽回某段婚姻的聊天记录、通话记录、差旅凭证?这些看似不起眼的细节,在关键时刻,恰恰是区分一个普通生意人和一个诈骗共犯的“分水岭”。它们能证明,当事人的行为逻辑,更符合一个想把生意做长久的生意人,而不是一个“捞一票就跑”的骗子。
家人突然被带走,对任何家庭都是晴天霹雳。慌乱之中,家属很容易陷入两个误区。
第一个误区,是对律师的话过度解读。比如,律师会见后,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可能会说“从他讲的情况来看,我认为不构成犯罪”。家属听到这话,如获至宝,觉得稳了。但一定要明白,这只是律师基于单方信息给出的初步判断,是一个辩护方向。刑事案件是动态变化的,最终结果如何,取决于控辩双方的证据对抗。律师的乐观判断是定心丸,但家属不能把它当成判决书。
第二个误区,是在焦虑中怀疑一切。特别是当案件迟迟没有进展时,容易对律师产生不信任。但我常跟家属说,刑事案件里,家属和律师是天然的盟友。你的任务不是去猜测律师有没有尽力,而是要把你所知道的、哪怕是再微不足道的信息,都完整地告诉律师。你才是律师在外面最重要的“眼睛”和“耳朵”。你的冷静和信任,是律师在前线冲锋陷阵时,最需要的后方支持。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每一起案件背后,都是一个家庭的困境和希望。在真相的水落石出之前,我无法给出任何承诺。但我知道,在迷雾中,专业和理性是唯一能带人找到方向的光。一步一步来,先从搞清楚状况开始。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